淄博市供销合作社社志
(1986年—2002年)
概述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半个世纪以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是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快速发展的一个时期。1982年以来,各级供销社按照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组织的要求,在体制上先后进行了恢复“三性”、“五突破”、“六个发展”三个阶段的体制改革。1986年后,各级供销社所属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和风险低压承包经营责任制,基层供销社实行了抽本租赁经营改革。在经营方向和发展重点上,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始在城区建设经营网点,由农村进入城市,先后建成淄博公园商场、博山供销大厦、淄川新亚商场、淄博东方商厦、淄博陶瓷大厦、周村金城商厦、高青供销大厦、沂源供销大厦和临淄区供销社大厦(淄博东泰商厦)等大中型零售商业设施。1994年,全市供销社城区网点经营面积达25万平方米,成为了城区流通市场中的主力军之一。
1995年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是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确定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1995年5月12日至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讨论修改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根据社章选举产生了以陈俊生为理事会主任、贺光辉为监事会主任的新一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机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1995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995]5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1995年12月,山东省供销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
1995年后,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根据中发[1995]5号文和鲁发[199519号文的要求,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目标,确定了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股金和工业品联购分销为等工作重点。1996年,全市供销社商品销售总额达到28亿元,报表体现利润1023万元。1997年,全市供销社入社社员总数达427098户,股金总额达到16611万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30个,入社社员1.8万户,发展社员股金1200万元,其中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和临淄齐都农资专业社为全省第一家棉花和农资专业合作社,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得到较大发展。
1997年后,国内市场开始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市场出现通货紧缩,供销社体制不顺、机制僵化、包袱沉重的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截止1998年底,全市供销社经济包袱总额达6.9亿元,基层社和市属企业困难状况加剧。1998年,全市供销社实现商品总销售额36.8亿元,盈亏相抵亏损53万元,亏损单位、亏损额分别为42个和1319万元,亏损企业面达到23%。全市大部分供销社出现了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的严峻形势。
1999年1月28日,针对供销合作社经营机制不活,亏损不断增加,难以适应农业和农村新形势要求的状况,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文)。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合作经济方向,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扭转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经营萎缩的被动局面,清理整顿社员股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供销合作社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更好地为农服务,为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改造基层社,创造条件逐步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三是进一步理顺各级联合社的组织管理体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地)级联合社应大力精简机构,减员消肿,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四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搞活社办企业。五是清理社员股金,消除金融隐患。六是妥善处理供销合作社亏损挂帐。
按照国务院和上级社的要求,从1999年开始,淄博市供销社将狠抓扭亏增盈、防范和化解股金风险、深化企业改革改制、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做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当年,全市供销社实现商品总销售额39亿元,盈亏相抵实现利润363万元,总体初步实现扭亏为盈。2000年,全市供销社实现商品总销售额42亿元,利润总额达到1475万元;争取省政府社员股金兑付专项贷款4500万元,彻底防范和化解了社员股金风险;全市供销社开始实行产权制度改革,部分社有企业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利用剥离分立和抵贷返租和破产等方式,减轻经济包袱1.48亿元,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开始逐步走出低谷。
2000年2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供销社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4号文),确定省供销社在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经费自2000年1月1日起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同年9月5日至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以白立忱为理事会主任、穆励为监事会主任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确定供销社此后五年的主要任务是:经过努力,基层供销社实现初步改造,社有企业改革基本到位,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较大进展,联合社职能转变取得一定成效,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2001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又进一步确定了以参与农业产业化改造基层社、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社企分开和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及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的工作思路。
2001年以来,淄博市供销社按照上级社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突出了做大做强骨干龙头企业,加强经济支柱建设;突出抓好破产重组,加快市属企业改革与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等工作重点,并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大力实施三大工程(商贸流通带动、社办工业带动、特种行业带动)、四大战略(人才兴社、科技兴社、龙头兴社、品牌兴社)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创新发展年”活动和以“争创二十强企业、十佳基层社、十佳专业社和百佳服务站”为主要内容的“二次创业”活动,促进了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2002年,全市供销社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3.8亿元,实现利润2072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市属供销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分别比上年减亏54%和49%,经济形势明显好转。至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90%的社有企业已经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有限责任公司36个,股份合作制企业29个,大部分企业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对45个困难企业实施破产,减轻经济包袱3.2亿元;特别是对20个市属供销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组15个新企业,消除了影响和制约市属供销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障碍;全市供销社连锁经营超市、门店达到413个,年销售额4亿元;社办工业产值6.9亿元,出口创汇808万美元;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1267个,农村专业合作社56个,年购销额达5亿元,为入社农民增收1214万元。全市供销合作事业进入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
组织机构
一、供销合作社
我国供销合作社有一个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直辖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
200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共有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6个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37个市(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365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6万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430万人,实现商品总销售4053亿元。
二、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一)概况
1984年,淄博市供销社退出政府序列,为市政府直属经济组织,经费来源为同级供销社所属企业税前列支。1989年3月10日,淄博市供销社以(89)淄供销字第7号文《关于申请加入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社员社的报告》向省供销社提出申请。省供销社于同年3月25日批复同意并颁发证书,正式接纳淄博市供销社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社。
中发[1995]5号和省委[1995]19号文件下发后,淄博市供销社曾组织人员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先后六易其稿,但最后未能通过成文。
1995年7月,淄博市供销社办公地址由张店区西二路259号迁至现址(张店区人民东路23号)。1999年,国发[1999]5号文件下发后,市政府同意市供销社每年从市财政暂借部分经费。2001年12月2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1]197号文),确定市供销社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2名,经费自2000年1月1日起列入财政经费预算,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二)内部机构
1985年,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内部设置党委、纪委、办公室、业务科、基层工作科、计统物价科、财务会计科、饮食服务管理处、副业科、宣传教育科、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管理科、基建储运科、干部学校等,下属6个区、县联合社,86个基层社,122个企业管理机构,987个企业经营机构。1986年8月3日,淄博市供销社撤消基建办公室,内部设置党委、纪委、办公室、业务科、基层工作科、计统物价科、财务会计科、饮食服务管理处、副业科、宣传教育科、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管理科、基建储运科、工会委员会、团委和干部学校等。1987年,淄博市供销社撤消副业科,设立市供销社生产科;市编委下发淄编发(1987)76号文,批复同意市供销合作社干部学校和淄博市供销技工学校合并。1989年,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撤消业务物价科、计划统计科和生产科,成立业务计划科、科技工业科;撤消党建办公室,恢复宣传教育科、组织人事科。
1993年6月18日,淄博市供销社将原有的内部13个科室改组调整为4处1室共5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业务工作处、社务工作处、政治工作处和财务会计处。同年,市财政贸易委员会批复市供销合作社成立淄博市供销社外经外贸公司、石油化工燃料公司、综合经营服务公司、信息咨询引资服务公司、实业开发公司等5个公司从事业务经营。1995年后,这些公司逐步下放到有关市属企业管理。
1997年10月,市供销社成立市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田锡富任组长,具体负责市属企业改革改制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属企业改革与发展办公室,市供销社副主任于明任企改办主任。1999年3月,市供销社调整市属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市社党委书记、主任付跃岭任组长。2001年3月,市供销社再次调整市属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王兹水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供销社副主任宋少飞任企改办主任。2001年12月2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1]197号文),确定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至2002年底,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内部机构为:办公室、财务会计科、业务工作处、社务管理处、政治工作处、工会工作委员会、团委和老干部管理科等5个处室和部门,另设临时机构市属企业改革与发展办公室。
(三)市供销合作社历届领导班子情况
1986年以来,市供销合作社历届理事会主任:
张钊(1984年3月----1986年3月)
王兆武(1986年3月----1992年5月)
王同和(1993年1月----1997年1月)
田锡富(1997年1月----1999年2月)
付跃岭(1999年2月----2001年1月)
王兹水(2001年1月至今)
市供销合作社历届副主任:
李昌明(1987年11月---1993年5月)
范春校(1987年11月---1991年12月)
王嗣忠(1989年7月----1996年10月)
于成武(1991年12月---1992年11月)
梁玉军(1990年5月-----1992年3月)
俞淑凤(1996年10月----2001年2月)
于明 (1996年10月----2001年3月)
宋少飞(1996年10月----2003年8月)
伊永祥(2002年4月至今)
孙树田(2002年4月至今)
市供销合作社历届党委书记
张钊(1986年3月---- 1987年11月)
张玉忠(1987年11月----1988年 7 月)
王兆武(1988年7月-----1992年 4 月)
李昌明(1992年7月-----1993年 5 月)
王同和(1993年5月-----1997年 1 月)
田锡富(1997年1月---- 1999年 2 月)
付跃岭(1999年2月---- 2001年1月)
王兹水(2001年1月至今)
市供销合作社历届党委副书记
潘登春(1993年5月----1996年10月)
宋少飞(2001年4月----2003年 8 月)
市供销合作社历届纪委书记
潘登春(1987年11月---1993年5月)
张蓬(1993年6月至今)
三、区县供销合作社
1986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有博山、淄川、张店、周村、临淄和桓台6个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90年,高青、沂源两县先后划归淄博市,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划归淄博市供销社管理。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共有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桓台、高青、沂源8个区县供销社。
四、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
1986年,全市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86个,入股股金685万元,基层网点基本实行承包经营,并开始发展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但数量较少。1988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成立各类生产者协会11处。1990年,高青、沂源两县供销社划归淄博后,全市供销社基层供销社为 101个,股金202万元。1993年,全市供销社共有测土施肥站、庄稼沂源等科技服务机构达721处。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对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提出要求:即办成农村的综合服务组织。1995年11月10日,淄博市供销社下发《关于在全系统积极进行专业合作社改革试点的意见》(淄供销字[1995]49号文)。
1996年3月20日,全国总社下发《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后,市供销社根据总社要求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开展基层供销社建设年活动,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培训基层社主任等工作全面铺开。1996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托供销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出台了9项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1997年4月,市供销社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全面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入社社员总数达427098户,扩大股金1176万元,全系统股金总额达到16611万元,发展专业合作社30个,入社社员1.8万户,发展社员股金1200万元,为入社 农民增加收入800余万元,其中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和临淄齐都农资专业合作社为全省第一家棉花和农资专业合作社。
199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1999]61号文),对依托供销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提出了明确要求。1999年5月10日,市供销社在桓台召开了全市供销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现场会。是年,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和淄博特种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被省供销社和省体改委联合确定为“全省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000年4月,淄博市供销社在临淄召开加强基层社建设,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现场会,下发《关于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的意见》,制定了全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市政府吴明君副市长参加了会议;2001年6月11日,高青县棉花专业合作社和桓台县邢家供销社后诸村综合服务站分别被全国总社评为“全国供销社系统百家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全国供销社系统百家示范服务站”。
2001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分类改造,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2002年4月,沂源县供销社被省供销社确定为“全省4个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县之一”。2002年7月20日,淄博市供销社在沂源召开了全市供销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对全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供销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至2002年底,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调整精减为54个,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6个,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到1298个,实现购销额5亿元,为农民增收1214万元。
五、市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
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
1986年初,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原称)内部设有政工科、行政科、财务科、业务科、盐业经理部、储运科、综合商店、冷风库、保卫科、工会等机构,下辖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分公司和博山盐业批发部等单位,职工560人。1986年10月,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分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一并下放到所在区领导和管理(人事管理权此前已经下放)。1988年,成立淄博市果品公司综合经理部、环城饭店、工业品经理部。1989年,成立淄博市果品公司加工厂、杨子电器公司淄博联营经销处。
1990年,成立议价粮油经理部、科技生产科、淄博市鲁平进口汽车修理厂及王舍加油站、淄博市豆制品厂、柳泉路干洗店、荣成水产品淄博经销处、经济协作科等内部机构和经营网点。1992年,成立鲁中家用电器公司、淄博天霸商场和冷饮厂。1993年,淄博市果品公司更名为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成立威海黄河科技发展公司。1994年,撤销淄博市供销社赛特公司。1995年,淄博市盐业公司从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分离,更名为淄博市盐业站,隶属淄博市供销社。1996年,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所属供销家用电器公司、五金交电公司、化工建材公司、马尚仓库分离,成立淄博市供销社家用电器公司,隶属淄博市供销社领导。
2001年,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市供销社控股51%。2002年,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工会、冷风库、加油站、批发市场等部门和经营实体,干部职工88人,利润-2万元。
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
1986年初,淄博市废旧物资公司(原称)内部设有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财会科、统计物价科、组织人事科、保卫科、工会、团委等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有张店信托贸易经理部、综合利用加工厂,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分公司,干部职工2707人。1986年底,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分公司的人事、财务、经营决策及党、团、工会关系全部下放到区领导和管理。
1987年,建立淄博市供销社装饰公司,隶属市废旧物资公司。恢复建立淄博市废旧物资公司张店经理部,成立淄博市复印机技术服务公司,隶属市废旧物资公司。所属淄博供销汽车修理厂更名为淄博东风汽车修理厂。1988年,所属淄博东风汽车修理厂车管股更名为淄博供销车队,设立淄博市供销社装饰公司淄川、周村、桓台3个分公司和张店经营部、广州购销部、柳泉画廊。成立淄博市供销社科技开发公司、淄博供销制冷设备器材公司和淄博市复印机技术服务公司淄川经理部。1989年,淄博市废旧物资公司更名为淄博市再生资源公司。同年,成立东风汽车装具厂、防冻液制造厂、有色金属串换调剂门市部、综合经营等分支机构。原供销汽车队更名为再生资源公司车队,所属淄博市时代复印机服务公司变更为市供销社直接领导。
1990年,淄博市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撤消,由市再生资源公司兼并,贸易中心加油站更名为再生资源公司加油站。同年,建立北京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淄博特约技术服务站,隶属其分支机构东风汽车大修厂。所属淄博市供销贸易公司变更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由其代管。成立轻型汽车修理厂、轻型汽车配件经营部。同年,所属淄博东风汽车大修厂变更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1991年,代管的淄博市时代复印机服务公司变更为淄博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司。淄博市供销贸易公司更名为淄博市家用电器配套公司。1992年,淄博市装饰工程公司更名为淄博市装饰工程总公司。同年,相继成立淄博银源建材商行、淄博普腾纸业有限公司、淄博市供销社家用电器配套公司、淄博市制冷设备配套公司、淄博市典当拍卖行。1993年,淄博市再生资源公司更名为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所属有色金属串换调剂经营部更名为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总公司、张店经理部更名为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张店公司。1994年开始筹建淄博鲁中铜材厂。1995年所属淄博市装饰工程总公司变更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同年,成立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开发区公司。1996年,所属淄博宏伟装饰工程公司分离,更名为淄博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市供销社领导。1998年6月,所属淄博鲁中铜材厂、淄博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司,淄博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厂、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公司、淄博市再生资源公司张店公司和淄博鲁粤灯饰装潢总汇等6个单位从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分离,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
2001年9月,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含张店再生资源公司、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公司、淄博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淄博鲁粤灯饰总汇、淄博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司)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实施破产。2002年,淄博市再生资源公司破产终结。
淄博市土产杂品总公司
1986年初,淄博市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原称)内部设有行政秘书科、业务科、商业信息科、财会统计科、基建办公室、多种经营科、综合业务科、政工科、安全保卫科、工会、团委等;下属单位有张店批发站、南货场、东货场、马尚货场、张店家具电器日用杂品经理部、张店土产建材经理部、张店零售服务公司及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土产分站。1986年10月,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分站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权下放到区领导和管理(人事管理此前已经下放)。1987年,建立杜科蜂蜜加工厂。1988年,设立议价粮油经营部。1989年,设立综合经营部、综合开发经营部、农副产品经营部、博山经营部。同时,成立淄博市供销社杜科加油站,暂由土产站代管。原综合经营部更名为土产杂品中心商场。
1990年,内部设立马尚经营部、杜科供销印刷厂。1992年,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增加代储代运、议价粮油、印刷、电缆、汽车配件、饮食机械、民用建筑材料等业务。同年,成立淄博市蜂产品开发公司、博山经营部、东营经营部。1993年,淄博市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更名为淄博市土产杂品总公司,设立综合经营公司、土产杂品公司、家用电器公司、物资建材化工公司、工业品公司、储运公司等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同年,成立淄博市供销社石油供销公司,隶属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领导。1996年,淄博市供销社石油供销公司、蜂产品开发公司、印刷厂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分离,成立淄博市供销社石油总公司,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同时,淄博市供销社综合经营服务公司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分离,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1998年,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化工燃料公司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分离,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
2002年9月,淄博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含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化工燃料公司和淄博市蜂产品开发公司),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实施破产。
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
1986年初,淄博陶瓷采购供应站(原称)内部设有人秘科、业务科、信托科、财会科、计统,下属单位有山头、秋谷、昆仑、洪山和湖田5个货场及汽车队。1989年,设立昆仑综合批发部。
1990年设立茶叶经营部、西安陶瓷经营批发部。1991年,组建淄博陶瓷大厦,主营陶瓷、土杂、家具、五金机电、化工原料等。同年,设立淄川陶瓷建材分站。1992年,成立淄博市供销社物资公司、淄博市供销社木材公司,隶属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领导和管理。同年,设立驻包头办事处。1994年,成立淄博市供销社金属化工燃料公司,隶属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领导,并设立驻西北办事处、肇东淄博陶瓷总汇。1996年所属淄博市供销社物资公司分离,直属市社领导和管理。1997年,所属淄博陶瓷琉璃销售总公司和淄博昆鸿陶瓷站划归淄博市供销社直接领导和管理。1999年,淄博陶瓷琉璃销售总公司改制组建博山华玉瓷器有限公司。
2001年2月,淄博市供销社物资公司(含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实施破产。同年11月终结破产。
淄博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
1987年,淄博市供销社五金交电化工经理部更名为淄博市供销社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为独立核算企业。同年,市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宾馆划归该公司。1989年,设立开元化工厂淄博销售处、青岛油漆厂淄博销售处。
1990年,设立潍坊化工三厂淄博销售处。1992年,淄博市供销社五金交电公司更名为淄博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1993年,由该公司化工科、油漆科合并成立淄博市化工油漆公司,隶属该公司领导。同年,设立淄博市饮食服务技术培训中心。1996年,淄博市化工油漆公司分离,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
2001年8月,淄博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重组为淄博同舟贸易有限公司。同年11月,淄博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含淄博市供销社经贸公司),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实施破产。
东风汽车公司淄博技术服务站
1990年11月,淄博东风汽车大修厂及所属单位从市再生资源公司分离,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1992年,淄博东风汽车大修厂、第二汽车制造厂淄博技术服务站更名为淄博东风汽车大修总厂、第二汽车制造厂淄博技术服务站。同年9月,再次更名为淄博市汽车维修销售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淄博技术服务站;11月,成立淄博东风汽车维修配件销售总公司、东风汽车淄博技术服务站大修厂,对外称淄博东风汽车维修配件销售总公司。1999年,淄博东风汽车维修配件销售总公司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淄博技术服务站。
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1986年,山东省淄博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原称)内部机构为业务科、技术指导科、计统物价科、财会科、储运科、行政科、政工科、保卫科、工会等,下属单位有生产资料信托贸易公司、各区分站及石化公司办事处,全站127人。同年,博山、淄川、周村、临淄4个农资分站的人、财、物管理使用权下放给区县供销社。1988年6月,山东淄博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更名为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
1992年,山东省供销社整体上收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同年,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成立,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1993年,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更名为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同年,设立东海加油站。1997年,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整建制上交省供销社管理,并入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
淄博市棉麻总公司
1986年,淄博棉麻转运站内部机构为政工科、业务科、储运科、财会统计科、行政科、保卫科、工会等部门,下属单位有贸易公司等,干部职工107人。1988年6月,淄博棉麻转运站更名为山东省棉麻公司淄博采购供应站。
1992年省供销社整体上收山东省棉麻公司淄博采购供应站。同年,淄博市棉麻公司成立,为市社直属企业,内部设有办公室、业务计划科、财务科、棉花检验科、加工科等部门。同年,成立淄博享亨经贸公司,隶属市棉麻公司。同年12月,淄博市供销社储运公司(成立于1991年,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撤销,并入市棉麻公司。1993年,淄博市棉麻公司更名为淄博市棉麻总公司。1995年,淄博市供销社储运公司从市棉麻公司分离,成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1997年,淄博市棉麻总公司整建制上交省供销社管理,并入山东省棉麻公司淄博采购供应站。
淄博市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
1986年初,淄博市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为市社直属企业,干部职工53人。1988年,淄博市贸易货栈并入贸易中心。
1990年,淄博市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撤销,由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兼并。
淄博市供销技工校
(一)历史变迁
1980年5月23日,淄博市供销技工学校经山东省计划委员会以(80)鲁计科字第194号文件批准成立,在校学生规模300人,事业编制50人,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校址在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1987年8月,经淄博市编制委员会淄编发(1987)76号批准市供销合作社干部学校并入市供销技工学校,对内一套机构,对外挂两块牌子。
1995年11月,经市政府淄政字(1995)83号批准成立淄博市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与市供销技工学校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6年市供销社成立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市供销技工学校。1997年,在校学生规模600人(鲁劳发[1995]287号),编制为79人(淄机编[1989]47号),建制级别为副县级(淄政字[1997]29号),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财务科、保卫科(淄机编办[1997]58号),系国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为事证第137030009001号,法人代表李传扬。现实际有教职工63人,其中党员2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5人,高级讲师8人,讲师24人助教14人。
2000年学校全部设施出租给鲁中经警学校,租赁期限6年,年租金40万元。
(二)办学经费
1980年5月至1984年6月系财政拨款,形式是市供销社退库拨付。1984年7月至1993年4月系财政拨款,形式是市供销社税前列支。1993年4月至2002年,市供销社停止对学校拨款,学校靠收取培训费维持办学。
(三)学校领导班子
1、1984年5月至1995年7月
校长:王新民
副校长:董景炎、吕世芬
1985年5月路克仁同志调入,任副校长,1986年调出。
1987年2月宋传常同志调入任副校长、工会主席。
1988年8月李传扬同志调入任副校长。
1994年5月吴焕民同志调入任副校长。
1991年11月吕世芬同志离休。
2、1995年至2000年7月
校长:李传扬
副校长:董景炎(兼工会主席)、吴焕民、王效范
校长助理:柴孟祥
校长级调研员:王新民(1997年4月退休)
副校长级调研员:宋传常
1996年9月,蔡孝增同志调入任副校长、市供销社培训中心主任,1997年12月任校长级调研员。
1997年12月高延星同志调入任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3、2002年8月以后
校长:李传扬(经市供销社批准病休)
负责人:高延星(经市供销社批准主持学校工作)
副校长:柴孟祥、董景炎、吴焕民、王效范
校长级调研员:蔡孝增
副校长级调研员:宋传常
(四)学校迁建情况
1985年商业部投资在市供销技工学校位于马尚的学校原址建设淄博市马尚棉花储备库,支付学校搬迁资金100万元。自此,学校开始了新校的规划、征地、工程建设工作。
学校新址位于张店西六路以西,太平路以北,占地39.51亩。1986年11月,教学办公楼的开始建设,建筑面积3384.80平方米。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该工程一直到1989年7月竣工。同年,在校园西侧临时建设六排平房,计650平方米,作为学生宿舍;建成250米田径运动场,硬化校内道路及教学楼前的活动场所。1989年8月学校由马尚老校迁入新校。
自1994年开始,学校为了完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改善教工的生活,自筹资金开始了搬迁后的一系列建设项目。1995年7月,建设完成学生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3213.60平方米。1996年7月,建设完成食堂餐厅1115、21平方米,配电室43.88平方米。1997年9月,建设教工住宅楼4000平方米,在校园内易地重建250为田径运动场,建成两个水泥篮球场地和一个排球场地。1998年,在教学楼的二层部分向南接建二层教学楼700平方米,在校园西侧建成沿街营业房500平方米。
由于体坛小区建设规划调整及职工住宅楼生活区的用地,现学校土地使用面积为2161.2平方米。
(五)教学情况
1985年以来,学校根据社会需求灵活设置专业,先后开设了商品经营、烹饪、财会、计算机应用等专业,职工中专开设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烹饪、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同时,学校还根据社会和企业的需要,开展多层次办学,先后举办了电大班、电视中专班,济宁供销学校函授中专教学点、短期培训班等,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了大批急需人才。
学校重视教学工作,制定了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办学。配备了较为齐全的教学、实习设施,建设了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教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培养了一批合格的毕业生。学校教学工作在省市劳动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中受到了好评。
1985年以来,学校共招生3000余名,这些学生在历年毕业统考中均取得了好成绩。在全市技工学校技术比武中也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在1997年技术比武中,商品经营、烹饪两专业均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毕业后,这些学生分配到了市供销社所属各单位、各区县社,其它地市和外系统的企业等单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还走上了领导岗位。
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广大教师还刻苦钻研业务,写出了一批高质量的论文,发表在了市、省及国家级刊物上。编写了《顾客心理学》(李传扬)、《售货技术》(孙承惠)等省统编教材。一大批教师因工作业绩突出,分别受到了国家劳动部、市委、市政府、市供销社、市劳动局、市教委等部门的表彰奖励。
1998年,学校招生锐减,1999年基本停止招生。
至2002年底,淄博市供销社直属改制企事业单位共17个,分别为:
1、东风汽车公司淄博技术服务站
2、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
3、淄博市鞭炮烟花日杂公司
4、淄博奥城共贸有限公司
5、淄博同舟贸易有限公司
6、淄博亨泰塑料有限公司
7、淄博金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8、淄博天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9、淄博洋柳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10、淄博鲁花蜂蜜有限公司
11、淄博泰宏商贸有限公司
12、淄博运盛化工油漆公司
13、博山华玉瓷器有限公司
14、淄博晨泰陶瓷有限公司
15、淄博青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6、淄博市鑫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7、淄博市供销技工学校
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供销合作事业得到较大发展。从1982年起,全国供销合作社进行了恢复“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五突破”(即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等五个方面的突破,“六个发展”(即发展系列化服务、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方式、农村商业网点、科技教育)三个阶段的体制改革。1986年以来,又先后进行了下放三级批发管理权改革,组建集团公司,承包经营责任制和抽本租赁经营,母体裂变、单体放飞及剥离分立改革和以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及破产还债等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
一、供销社体制改革
(一)市供销社联合社体制改革。
1986年,淄博市供销社已经退出政府序列,为市政府直属经济组织,经费来源为同级供销社所属企业税前列支。1988年,按照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供销社开始向经济实体方向改革,即联合社改革要虚变实、社有企业改革要粗变细,工资制度改革要政变企。1992年,有6个区县社先后组建了集团公司。
1993年,淄博市供销社确定了以“发展实体,强化群体,两体并举,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联合社改革总体工作思路。1993年4月19日,淄博市供销社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报送‘淄博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组建方案’的报告》。1993年11月18日,市政府以淄政函字[1993]143号文件《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淄博市商业集团总公司、粮食集团总公司和供销社集团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淄博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为大型(二)企业,隶属市政府领导,归口市财委管理。1994年1月18日,淄博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与淄博市供销社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95年,中发[1995]5号和省委[1995]19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理事会、监事会。但是,淄博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一直未能召开。
2001年12月2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1]197号文),确定市供销社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2名,经费自2000年1月1日起列入财政经费预算,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区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的改革和经费来源,按照国发[1999]5号和鲁政办发[2000]14号文件,参照市里的做法,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现在,淄博市供销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但人员工资按照公务员工资执行,作为市政府直属经济组织管理。
(二)改革经营管理体制,下放三级批发管理权。
1986年10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商业、供销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 淄发[1986]23号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供销社自1986年开始将博山、淄川、周村、临淄区的四个生资分站的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权下放给所在地的区供销社,并承担国家的商品收购、调拨、储备、供应等任务;将果品、土产两单位的三级批发机构的财务管理权下放到区领导和管理。市供销社专门下发了《关于市生资站所属四个分站体制下放后有关财务会计帐务处理的通知》([86]淄供销财字第74号文件)。同年11月12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供销系统下放三级批发企业管理权的批复》( 淄发[1986]61号文件)精神,市供销社党委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府淄发(1986)61号文件的通知》([86]淄供销党字第90号文件),将废旧物资回收系统三级批发机构的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及党、团、工会的领导关系全部下放到区领导和管理,管理权下放工作于1987年完成。
(三)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
1986年起,全市基层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进行清股扩股,对基层供销社实行区县联合社与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将理事会、监事会改为了社务管理委员会,农民代表成分增加,社员股金扩大。是年,全市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86个,入股股金685万元,基层网点基本实行承包经营。是年,市供销社下发《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对“双代店”管理的意见》,按照“三清、两整、一定”的要求,对基层代购代销店进行整顿。1987年,全市85个基层供销社有13个实行了理事会、监事会改组为社务管理委员会的试点,1988年全面推开,农民社员比例达到了2/3。
1992年,部分区县供销社开始采取“租壳卖瓤”的办法,对基层社部分边、远、微、亏的基层社实行抽本租赁经营。1993年,淄博市供销社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报送〈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的意见〉》,确定基层社改革的主要形式为:实行股份制改造、实行租赁经营、完善全员风险抵押和全额库存抵押(抽本)经营、实施拍卖、兼并或撤社留店;提出将基层供销社下放到乡镇管理,但未执行。1994年,省社下发《基层供销合作社职工个人或合伙经营管理办法(讨论稿)》,抽本、租赁经营方式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面推开,一直至今。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对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提出要求:即办成农村的综合服务组织。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但未落实。同年11月10日,淄博市供销社下发《关于在全系统积极进行专业合作社改革试点的意见》(淄供销字[1995]49号文)。
1996年3月20日,全国总社下发《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后,市供销社根据总社要求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开展基层供销社建设年活动,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培训基层社主任等工作全面铺开。是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入社社员总数达427098户,扩大股金1176万元,全系统社员股金总额达到16611万元。
2001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分类改造,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
二、社有企业改革改制
(一)承包经营责任制及风险抵押承包经营。
198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全市供销社普遍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一直到1997年。
1987年开始分别在市、区县、基层供销社三级103个企业实行了经理(主任)负责制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对企业的领导体制进行了改革,强化了企业的行政领导权。1988年7月5日,淄博市税务局、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对供销社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88]淄供销财字第30号文件),决定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全面实行利润风险抵押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原则为包死基数,确保上缴。承包形式为首先由市、区(县)供销社、税务局与其所属企业进行风险抵押承包,签定承包经营责任书,然后再由市供销社与市政府进行系统承包,并制定了相应承包内容、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监督、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有关规定。1989年12月28日,市供销社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规定》([89]淄供销财字第39号文件),就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各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一般宜采取“全员抵押、集体承包、分级管理、统一核算”的承包形式;二是对企业内部承包人的确定,必须严格审查,选好最佳承包经营者;三是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四是各企业奖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审批制度,即按照效益完成情况实行“季度预提、半年预奖、年终统算”;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六是加强物价管理。同时,指出了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长期亏损,二是以包代管,盈亏不实,三是奖惩不落实,四是承包人短期行为严重,分净吃光,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不处理,致使经济包袱增加。截止1989年底,全市供销社共有149个企业实行了风险抵押承包,参加抵押的职工达13259人,交纳风险抵押金560万元。
1991年4月8日,按照市企业承包领导小组《印发淄博市关于新一轮承包经营企业实行全员风险抵押的办法的通知》([1991]淄承发1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以下发《关于认真执行‘淄博市关于新一轮承包经营企业全员风险抵押办法’的通知》([91]淄供销财字第10号文件),并结合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并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以解决企业承包经营中负盈不负亏的问题。1992年,全市供销社以“四放开”为突破口,深化企业改革。“四放开”,即经营、价格、用工、分配”等四项放开改革。
(二)市属供销企业母体裂变、单体放飞和剥离分立改革。
1995年至1998年市供销社对直属企业先后实施了母体裂变、单体放飞和剥离分立改革。
1995年8月22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装饰工程公司从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和《关于盐业公司从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要求,分别将原隶属于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的装饰工程公司的人、财、物从总公司中分离出来,将盐业公司从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全部分离出来,成立淄博市装饰工程总公司和淄博市盐业站,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1996年3月20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市社石油供销公司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要求,将石油供销公司(含“八一”加油站)、蜂产品开发公司、印刷厂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分离出来,成立“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1996年4月11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市供销家用电器公司从市果品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要求,将原隶属于市果品总公司的市供销家用电器公司、五金交电公司(原扬子经销处)、化工建材公司、马尚仓库的人、财、物从市果品总公司中全部分离出来,成立“淄博市供销社家用电器公司”,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1996年8月15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市供销社物资公司从市陶瓷琉璃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要求,将市供销社物资公司从总公司中分离出来,直属于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1996年8月23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要求,将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总公司中分离出来,直属于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同时,将市开发区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移交给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8月29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市供销社综合经营服务公司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分离出来的决定》要求,将市供销社综合经营服务公司分离出来,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1997年5月7日,市供销社向省供销社上报《关于将直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市棉麻公司整建制上交的报告》(淄供销字[1997]第19号文件)。1997年7月11日,省供销社以鲁供字(1997)54号文批复,同意将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和淄博市棉麻总公司整建制上交省供销社管理,分别并入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省棉麻公司淄博采购供应站。1997年11月18日,按照市供销社淄供销字(1997)第44号文件规定,将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和淄博昆鸿陶瓷站划归市供销社直接领导管理;将市供销社综合服务公司交市盐业站委托管理。
1998年3月23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山东省淄博市蜂产品开发公司’、‘淄博市供销社杜科加油站’从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中分离出来的决定”》(淄供销党字[1998]第15号文件)要求,将淄博市蜂产品开发公司和淄博市供销社杜科加油站现有人、财、物从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中全部分离出来,直属市供销社领导和管理。分离后的名称不变,市社杜科加油站隶属市蜂产品公司和领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1998年5月31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将‘淄博鲁中铜材厂’等单位从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剥离出来的决定》(淄供销党字[1998]第33号文件)要求,将淄博鲁中铜材厂、淄博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司、淄博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厂、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公司、淄博市张店再生资源公司和淄博市鲁粤灯饰装璜总汇等6个单位从总公司中剥离出来,直属市社领导与管理。1998年6月8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将市供销社石油化工燃料公司从市土产杂品总公司中剥离出来的决定》(淄供销党字[1998]第38号文件)要求,将市供销社石油化工燃料公司剥离出来,直属市供销社领导与管理。1998年10月20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淄供销党字(98)第59号文件规定,将淄博亨泰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从市供销社家用电器公司中分离出来,隶属市供销社领导与管理。1998年11月20日,按照市供销社党委《关于市供销社物资公司人员分流及淄博陶璃销售总公司、淄博昆鸿陶瓷站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博山恒春酒厂实行独立核算,直属市供销社领导与管理。
(二)产权制度改革
1、股份制改造。
1986年,全市供销社就开始探索股份制改造。是年,周村区王村供销社与本镇粟家村委和5户农民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共同出资12万元,建立了全市供销社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988年,周村区供销社又成立了鲁周股份公司。
1993年,淄博市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张店、周村、博山和临淄等区县供销社部分所属企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试点,其中淄博公园商场改组为了淄博公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4月14日,淄博市供销社下发《关于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淄供销字[1994]第25号文),对全系统所属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部署。1994年5月26日,淄博市供销社又下发《关于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补充意见》,对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补充要求。但这次股份合作制改革没有触及产权,职工身份也未发生变化。
2、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造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市供销社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属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截止1997年底,全市供销社已经有13个企业实施了股份合作制改造,5个企业实施破产,破产价值1500万元。1998年11月12日,市供销社召开市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全市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市属供销社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1999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流通企业改革的决定》。从此,全市供销社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1998年10月,淄博亨泰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成为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第一家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单位。1999年1月20日,按照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市地税局淄财委字(1999)6号文件规定,博山恒春酒厂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1999年4月12日,淄博鲁中铜材厂未经市供销社同意,突然停产,职工全部下岗。1999年6月17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企改字(1999)第4号文批复淄博陶瓷琉璃销售总公司,原则同意企业改制意见,成立淄博华玉瓷器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7月3日,按照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市地税局淄财委字(1999)第39号文件批复,东风汽车公司淄博技术服务站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1999年12月20日,按照市社党委淄供销党字(1999)第60号文件规定,将淄博市供销社杜科加油站合并到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中去。
2001年3月16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企改字(2001)第4号文批复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公司由其职工组建成立“淄博鑫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1年4月17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企改字(2001)第7号文批复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由其职工组建成立“淄博洋柳石油产品有限公司”。2001年5月16日,淄博市市属流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以淄流企改字(2001)1号文批复,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2001年5月16日,淄博市市属流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以淄流企改字(2001)2号文批复,淄博市鞭炮烟花日杂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2001年7月27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字(2001)第36号文批复市装饰工程总公司组建成立“淄博奥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22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企改字(2001)第16号批复淄博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组建“淄博同舟贸易有限公司”。2001年9月4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企改字(2001)第17号文批复市化工油漆公司组建成立“淄博运盛化工油漆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2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字(2002)18号批复市蜂产品开发公司组建成立“淄博鲁花蜂蜜有限公司”。2002年5月27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字(2002)22号批复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含市社石油化工燃料公司)组建成立“淄博泰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6月3日,市供销社以淄供销字(2002)24号批复淄博昆鸿陶瓷站组建成立“淄博晨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3、依法破产。
2001年2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供销社物资公司(含山东省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破产还债。2001年4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14-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供销社家用电器公司破产还债。2001年5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16-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破产还债。2001年8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装饰工程总公司(含淄博市海尔电器商行)破产还债。2001年9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4-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含张店再生资源公司、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公司、淄博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鲁粤灯饰装璜总汇、淄博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司)破产还债。2001年11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6-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终结山东省淄博市供销社物资公司(含山东省淄博陶瓷琉璃总公司)破产程序。2001年11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16-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终结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公司破产程序。2001年1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8-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含淄博市供销社经贸公司)破产还债(2003年2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8-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终结淄博市饮食服务公司破产程序)。2001年11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鲁中铜材厂破产还债(2003年3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30-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终结淄博鲁中铜材厂破产程序)。2001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9-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厂破产还债。2001年12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31-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化工油漆公司破产还债。
2002年5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终结淄博市装饰工程总公司(含淄博市海尔电器商行)破产程序。2002年7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31-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终结淄博市化工油漆公司破产程序。2002年8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淄中法经破字第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含张店再生资源公司、淄博市金属材料串换经营公司、淄博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鲁粤灯饰装璜总汇、淄博市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司)破产程序。2002年8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淄中法民二破字第7-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昆鸿陶瓷站破产还债。2002年9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淄中法民二破字第10-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土产杂品总公司破产还债。2002年9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淄中法民二破字第9-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淄博市供销社石油化工燃料公司破产还债。2002年9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淄中法民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山东省淄博市蜂产品开发公司破产还债。
至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共有股份合作制企业29个,有限责任公司36个,先后对45个严重资不抵债、长期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实施破产,减轻企业经济包袱3.2亿元。
业务经营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经营
(一)化肥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之一,由市及区县农资公司和基层社的农资门店经营,主要品种有尿素、碳酸氢铵、磷酸二铵、三元素复合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氯化钾及各种专用肥等。
1、供应渠道。淄博市的化肥供应渠道1986年以前基本是三级供应渠道。市为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采购供应站,区县为分站,乡镇为基层社的农资门店。货源供应主要是根据各级计委下达的总分配计划逐级调拨到基层,由基层门店负责供应到农民手中,计划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自采。1986年10月,区县农资分站下放给区县供销社管理。1988年6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为加强对各农资二级站的管理,将全省二级站更名,“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采购供应站”更名为“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1992年,根据省政府鲁政发(1991)12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的人事管理移交省供销社管理。同年10月,市政府下发淄政发(1992)109号文,成立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隶属于市供销社管理(1997年,经省、市社协商,将淄博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同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淄博分公司合并,由省社管理)。1994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国发[1994]45号文件)和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鲁发[1994]105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化肥的经营渠道实行“一主两辅”,即省、市、县农资公司和基层社为化肥流通的主渠道,农业“三站”(土肥站、农技站、植保站)和生产厂家为化肥销售的辅渠道,同时允许农垦、林业、烟草、军队在本系统内销售化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不再专营。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2002年底,化肥经营渠道基本放开,除供销社主渠道外,农业、林业、生产企业都可以经营化肥。
2、供应政策。(1)计划政策。1988年前实行计划管理,化肥经营主要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逐级调拨销售给农民,除供销社经营外,其他部门经批准后,方可以经营。(2)专营政策。由于技术推广,农民对化肥的认识逐步深入,化肥需求逐年递增,到1988年化肥资源严重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倒买倒卖化肥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国务院于1988年9月28日下发《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国发(1988)68号文件),省政府以鲁政发(1988)161号又印发《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具体规定的通知》,以(88)鲁政函119号印发《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199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专营的决定》。主要政策是国家委托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和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单位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上述商品。大中型化肥厂生产优质化肥,无论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超产均由专营部门统一收购。计划外超产肥由专营部门同工商企业签订合同,按照优惠价格收购。地方小化肥厂生产的化肥,实行专营部门与工厂合同订购或联销、代销或由工厂直接销售给农民使用。基层农技部门(县以下,不含县)结合有偿技术服务使用的少数化肥,由县专营部门或基层供销社按计划供应,允许有偿转让给农户,但不准进行商业经营或者倒买倒卖。省政府印发的《通知》在专营渠道、专营品种、计划管理、统一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1994年。199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通知》(国发[1994]45号文件),省政府印发《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鲁政发[1994]105号文件)后,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政策结束。(3)奖售政策。奖售政策是政府鼓励农民多交售农产品,而按比例平价供应农民一定数量化肥的一种奖励政策。1988年以前,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化肥35公斤,每50公斤桑蚕奖售化肥75公斤,每50公斤特级苹果奖售化肥10公斤,每50公斤烤烟奖售化肥10公斤,每50公斤蓖麻籽奖售化肥30公斤。1989年国家对化肥实行专营后,扩大了对农副产品的奖售范围,其中每交售50公斤小麦奖售化肥11公斤,每交售5000公斤大白菜奖售化肥0.25吨,棉花、黄烟、蚕茧、种子等项化肥奖售办法继续执行。为鼓励市内粮食生产,市政府1989年开始对“千斤玉米开发”每万亩奖售尿素50吨,对山区22处乡镇各奖售30吨,先进乡镇、村户分别奖售尿素10吨、5吨、1吨,对单产小麦6375公斤/hm2以上者,每万亩奖售尿素30吨,对36处小麦高产开发乡镇,每亩奖售尿素、磷铵各2.5公斤。1997年后,奖售化肥政策取消。
3、供应情况(见附表)。
| 年份 |
销售量(吨) |
年份 |
销售量(吨) |
年份 |
销售量(吨) |
| 87年 |
211826 |
93年 |
292256 |
99年 |
402577 |
| 88年 |
247363 |
94年 |
306871 |
2000年 |
390352 |
| 89年 |
248263 |
95年 |
309039 |
2001年 |
384028 |
| 90年 |
295298 |
96年 |
314945 |
2002年 |
418507 |
| 91年 |
328455 |
97年 |
338273 |
|
|
| 92年 |
332698 |
98年 |
362082 |
|
|
4、价格政策。1988年以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部分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自行采购的可以在进价的基础上加合理费用和微利,由区县社统一定价出售(1984年商业部和国家物价局“关于改革农村供销社价格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
1986年淄博市几种主要化肥价格表(零售价)
| 品名 |
规格 |
价格(元/吨) |
| 硫酸铵 |
含氮20.8% |
270 |
| 硝酸铵 |
含氮34% |
360 |
| 尿素 |
含氮45% |
540 |
| 过磷酸钙 |
含磷14%,含氮18% |
242 |
1988年化肥实行专营后,国家规定国有大中型化肥厂生产的优质肥和进口肥,由各地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核定出厂价、进口价和计划外品种的进价,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制定综合销售价。地方小化肥厂生产的化肥和地区间调剂的化肥,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最高出厂限价和售价。据此,山东省确定:粮、棉、油挂钩奖售的化肥和救灾、扶贫、滩区、种子、烟草、蚕茧六种专项肥按省定平价供应,其他方面的化肥一律执行综合零售价(见附表)。地方小化肥厂生产的化肥由各地物价部门以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据此,1989年市物价局淄价字(1989)30号下达了地方碳酸氢铵的出厂价格,每吨为298元,零售价由区县物价部门确定。
1989年-1992年淄博市几种主要化肥价格表
单位:元/吨
| 品名 |
规格 |
出厂价 |
平价 |
综合零售价 |
| 尿素 |
含氮46% |
428 |
558 |
870 |
| 硝酸铵 |
含氮34% |
302 |
392 |
590 |
| 硫酸铵 |
含氮20.8% |
185 |
270 |
420 |
| 磷酸二铵 |
含氮16-18%,含磷46-48% |
560 |
700 |
1230 |
| 氯化钾 |
含钾50-60% |
260 |
340 |
620 |
| 复合肥 |
氮磷钾各含15% |
355 |
440 |
970 |
1992年省物价局以(92)鲁价重字第312号文,对省内部分化肥价格作了调整,其中齐鲁一化生产的尿素出厂价调为590元/吨,二化肥生产的尿素出厂价调为520元/吨,计划外超产肥826元/吨。全市尿素销售价格平价为680元/吨,综合零售价调为920元/吨。
1994年9月,省政府确定:齐鲁第一、二化肥生产的农用尿素出厂中准价1000元/吨,生产企业还可根据季节的变化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国产尿素全省统一零售价1400元/吨,进口的1540元/吨,硝酸铵1050元/吨。1995年开始,各区县供销社与技术监督部门,联合设立农资保质监销机构,保证农资质量。
1998年11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指出:化肥出厂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放开化肥零售价格,必要时省级物价部门可以对部分品种规定最高限价。至此,化肥零售价格由国家定价的历史结束。从99年开始,化肥价格基本按市场规律运行。
(二)农药
1、流通渠道。1988年专营以前,主渠道由供销社经营,生产企业、农口“三站”及其他部门也有零星经营。1988年农药实行专营以后由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部门专营,其他部门使用的农药必须由供销社供应。
2、供应政策。
(1)计划管理。1988年农药专营以前实行计划管理的12个,其他品种为指导性计划,由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签订供应合同。1988年农药实行专营后,农药实行计划管理的品种增至20个,具体品种是:敌百虫、甲胺磷、敌敌畏、乐果、氧化乐果、甲基1605,工基1605、呋喃丹、速灭威、混灭威、叶蝉散、水胺硫磷、敌虫菊脂、三环性、多菌灵、甲基托布津、百菌清、2.4D丁脂、灭军丹、丁草胺。另有22个品种实行指导性计划。
农药的计划分配渠道,一般由省、市计委下达年度总计划,省、市供销社再根据企业交货情况按季分配到区县社,各级农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再按渠道组织供应。1988年,针对农药全市缺口较大的实际,市政府和市计委从山东农药厂每年安排500吨高效农药,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林业、城市园林和发展棉花生产。1989年淄博市计划分配农药349吨,1990年719吨,1991年1045吨,1992年674吨,1993年 吨,1994年吨,以后计划虽然还下,但由于供过于求,各级单位不再执行,全部实行市场调节。
(2)价格政策。1988年以前,农药的价格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1988年省物价局、省供销社(88)鲁价重字第166号文下达了山东省农药的出厂、销售价格。同时规定:省统配农药的品种、生产企业按出厂价格交省农资公司、省管价的非统配农药,生产企业直供省、市地农资公司的,执行出厂价格,直供县农资公司的,可按出厂价格加3%的差率作价;经县农资公司同意,直供基层社的可按出厂价加4%的差率作价。1994年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又对省管价农药的价格进行了大幅上调。
淄博市几种主要农药不同时期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
| 品名 |
1998年 |
1990年 |
1998年 |
| 敌百虫 |
4520 |
8730 |
11000 |
| 敌敌畏 |
8120 |
13990 |
20000 |
| 甲基1605 |
10750 |
20630 |
20000 |
| 乙基1605 |
10750 |
20630 |
20000 |
| 氧化乐果 |
10970 |
18000 |
20000 |
| 久效磷 |
16900 |
31390 |
24000 |
| 乙烯利 |
12680 |
|
26000 |
| 乐果乳剂 |
8477 |
16090 |
20000 |
3、经营数量
1988年—2002年淄博市农药销售情况表
| 年份 |
销售量(吨) |
年份 |
销售量(吨) |
年份 |
销售量(吨) |
| 1988年 |
2270 |
1993年 |
900 |
1998年 |
821 |
| 1989年 |
1551 |
1994年 |
937 |
1999年 |
1004 |
| 1990年 |
2214 |
1995年 |
1008 |
2000年 |
1243 |
| 1991年 |
2054 |
1996年 |
943 |
2001年 |
767 |
| 1992年 |
1367 |
1997年 |
709 |
2002年 |
1049 |
(三)农膜
1、经营品种。一是地膜,用于棉花、花生、西瓜、薰烟、蔬菜等地面覆盖;二是大棚膜,主要用于蔬菜大棚和拱棚覆盖;三是新品种膜,主要是微膜、输水膜、有色膜等。
2、经营渠道。1988年以前主要是市区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和基层社和工厂自销。1988年至1994年专营时期为供销社农资公司和基层社;1995年后,由于流通体制改革,农膜市场放开,农营渠道除供销社主营、工厂自销和农口单位经营,一些个体单位也陆续经营。
3、经营政策。1988年以前实行合同订购。1988年后实行专营后,农膜产销再次实行严格的指令计划。1990年全市计划1250吨,1991-1994年各为1700吨,以后不再计划管理。专营政策同化肥、农药相同。价格政策,1988年以前执行轻工部确定的价格,生产厂的中准价为基础,农膜上下浮动5%,地膜3%,零售价在出厂价基础上须加12%。1988年,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农用塑料簿膜厂销价格的通知”,规定农膜销售价格6780元,地膜为7000元,综合差率11%。91年省物价局对农膜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农膜8740元/吨,大棚膜8900元/吨,地膜9000元/吨,微膜9580元/吨。
4、经营数量
1986年—2002年农膜经营情况表
| 年份 |
数量(吨) |
年份 |
数量(吨) |
年份 |
数量(吨) |
| 1986 |
1221 |
1992 |
2162 |
1998 |
1779 |
| 1987 |
1280 |
1993 |
1446 |
1999 |
1340 |
| 1988 |
1047 |
1994 |
1547 |
2000 |
1530 |
| 1989 |
1059 |
1995 |
1522 |
2001 |
1350 |
| 1990 |
1479 |
1996 |
1289 |
2002 |
1724 |
| 1991 |
2634 |
1997 |
1427 |
|
|
二、棉花购销
棉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是轻纺工业的主要原料。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棉花的产销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棉花政策,促进了棉花生产的发展和流通。
淄博市纺织工业比较发达,年需皮棉4万吨左右,自给不足,属棉花调入地区。棉花生产主要集中在高青县和桓台县的部分乡镇,临淄、沂源、淄川等区县有零星种植。1997年初,高青县供销社与新疆且末县签定了2万亩荒地开发合同,实施跨省棉花生产开发。
(一)购销政策
1、合同定购政策。中共中央[1985]1号文件决定,将棉花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为此,商业部以(1985)商棉花字第8号发出“关于做好棉花定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供销合作社根据国家定购的棉花数量,在春耕前同植棉户、生产单位签订定购合同,一年一定。合同要明确规定定购的数量、质量、价格、化肥奖售标准、籽棉返还、交售地点和时间等内容。品级、长度按常年比例,与群众协商确定。同时,允许植棉户和生产单位自行销售棉花,实行多渠道流通。对定购外的棉花,棉花经营部门要积极参加市场调节,价格随行就市,不给加价,不奖售化肥;也可为农民代销棉花,或农商联营,供负盈亏。1986年3月,商业部印发了“关于1986年度棉花合同定购工作的通知”,对合同定购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2、调出调入包干办法。1989年2月,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提高棉花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的通知”,规定1989年度新棉上市起,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的办法。棉花调出、调入包干数,根据国家最低需要,并结合近年棉花生产、收购、调拨实际情况确定。实行调出包干后,调出任务必须保证完成,超过国家定购任务部分三七分成,即上交国家30%,省、自治区留70%。
3、奖售政策。国家为促进棉花生产的发展,增加收购,保证完成棉花统购任务所采取的一项奖励措施。从1984年新棉上市起,北方棉区超基数收购每千克棉花奖售粮食由2.5Kg 改为1.5Kg,要粮给粮,要钱给钱。1987年,商业部确定从1987年新棉上市起,棉农每交售50Kg棉花奖售标准肥35Kg。1988年又规定每交售皮棉100 Kg奖售优质标准化肥70 Kg、柴油5 Kg,同时实行调棉奖粮,对调出的省按国家计划净调出数量每100 Kg皮棉补贴粮食议转平差价12.8元。199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每收购50 Kg棉花,兑现35 Kg标准化肥;同时随价款兑现2.5元奖售柴油的平议差价。1995年又规定每收购50 Kg皮棉挂钩供应15 Kg省定价尿素。
(二)价格政策
1、收购加价政策。即为鼓励棉花生产的发展,由国家出资对一定范围内的棉花提高收购价格的政策。1984年10月,国务院确定从1985年新棉上市起,北方棉区的超购加价比例由“倒二八”改为“倒三七”。1985年9月又确定,从1986年新棉上市起,北方棉区加价比例由“倒三七”改为“倒四六”。1987年又将北方棉区由“倒四六”改为“倒三七”。淄博市执行北方棉区的的加价政策。
2、统一价格政策。1987年8月,山东省计委确定全省标准级皮辊棉花50 Kg(以下收购价、供应价均为标准级皮辊棉花50 Kg价)收购价为103.5元,供应价为121元。1989年1月,国务院下达“关于调整棉花收购政策的通知”确定,提高棉花收购价格,规定自1989年新棉上市起,收购价格调整为300元/50公斤。随后,1993年调整为330元;1994年又调整为544元;1995年调整为700元。1998年4月20日,国家再次调整了棉花收购价格,由700元降为650元,浮动幅度5%,淄博市收购价格下限为617.50元。1999年后,棉花供应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3、其他政策。(1)1989年1月国务院确定,统一棉花生产扶持费;1988年度收购的棉花,按每50 Kg20元的标准计入供应价格;1989年度按25元计入收购价和供应价。(2)实行棉花价外补贴。在统一棉花生产扶持费基础上,1989年度再增加10元价外补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3)1993年山东省政府确定,自1994年1月1日起,省内用棉每50 Kg加收30元调棉奖励款,专项用于扶持棉花生产等。1995年省政府再次确定,省内外调棉,统一执行每担棉花30元调棉奖励款和6.4元调棉奖粮差价补贴。(4)1988年12月,国家物价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关于棉花购销经营中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办法》;1990年国家物价局等四部门又颁布了《关于棉花购销经营中价格和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棉花价格和质量标准。
(三)经营政策
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棉花产购销综合平衡的通知”,要求对合同棉,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奖励政策进行收购;完成合同后多余的棉花,由生产者自行销售,棉花经营部门可议购议销,价格随行就市。1985年1月,商业部发出“关于做好棉花定购工作的通知”,允许植棉户和生产单位自行销售棉花,实行多渠道流通。同年9月,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部门“关于调整1986年棉花产购销政策的报告”,规定从1985年新棉上市起,纱厂需要的棉花,要按计划向棉花经营部门选购;计划外超产棉纱所需棉花,可到流向合理的棉产区棉花经营部门选购;工业部门不要直接向棉花生产者购进棉花。1987年,国家工商局和商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除受国家委托承担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和调拨供应任务的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的棉花经营单位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收购、贩卖棉花。1988年8月国务院下达“关于做好1988年度棉花收购工作和加强棉花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指导供销合作社做好棉花收购的组织工作,坚持划片定点、约时凭证(合同)收购,坚持谁订合同谁收购;棉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资,目前只能由供销社统一收购,不得开放棉花市场。1989年2月,国务院“关于提高棉花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的通知”规定:坚持由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不开放棉花市场不搞价格双轨制。同年9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1989年度棉花收购工作的通知”规定:除供销合作社外(良繁区的棉花委托良棉厂收购),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收购、经营棉花;不搞价格双轨制;纱厂不得以任何方式到产区收购或套购棉花。
199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规定:棉花继续由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统一经营,其中棉花良种繁殖区的棉花委托良棉厂收购;提倡销区到产区投资,联合开发宜棉荒地,生产的棉花五年内不纳入分配计划。1992年省政府“关于做好1992年度棉花收购调拨工作的通知”确定:农业部门在高青等优质棉基地县的29个良种棉加工厂,经省供销社和农业厅联合组织验收后核发证书,委托其收购所属良繁区内的棉花;良种厂不得收购所属良繁区以内的棉花;加工后的成品棉纳入国家计划,由当地供销合作社经营;本年度合同定购内的棉花仍由供销社棉花经营单位统一收购、统一经营、统一价格,在完成全省棉花收购前,不得开放市场,合同订购内的棉花,不准上市或计划外销售。1995年,国家、省、市政府对棉花购销工作提出了“三不放开”(即不放开市场、不放开价格、不放开经营)和“四统一”(即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由供销社经营)的政策。1997年又提出了“七不”政策,即每担标准级皮棉700元的收购价格不变;不放开棉花市场;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加工、经营棉花的政策不变;经省批准的农业部门良种棉加工厂只准收购所属良繁区内的棉花,加工后的棉花全部交当地供销社统一经营;供销社棉麻企业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1998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供销社及其棉花企业、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厂和国营农场、经资格认定的纺织企业,均可以直接收购、加工和经营棉花。个体棉贩及其他任何未经资格认定的单位,一律不得收购、加工棉花,棉花经营体制进一步朝市场经济方向转换。
2001年7月3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7号),决定放开棉花收购,鼓励公平竞争;实行社企分开,加大棉花企业改革力度;实行棉花经营和储备分开,确保储备棉优质安全、经济合理;加强和改进对棉花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棉花市场大管理和质量监督;改进棉花信贷资金管理;大力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
(五)购销情况
几十年来,全市供销社棉花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棉花购销政策,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转变经营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和扶持棉花生产,落实定购任务,兑现奖售物资,严格按标准和政策组织好棉花收购,做好计划调拨和供应工作,促进了全市棉花生产的发展和流通,支援了轻纺工业发展,圆满地完成了政府赋予的棉花购销任务。1987年,全市棉花获得大丰收,收购量达2.8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6-2002年全市棉收购数量
| 年份 |
收购数量(吨) |
年份 |
收购数量(吨) |
| 1986 |
24819 |
1995 |
16357 |
| 1987 |
28032 |
1996 |
7242 |
| 1988 |
13325 |
1997 |
7886 |
| 1989 |
17807 |
1998 |
14407 |
| 1990 |
14903 |
1999 |
13060 |
| 1991 |
22324 |
2000 |
14800 |
| 1992 |
11864 |
2001 |
21500 |
| 1993 |
16057 |
2002 |
21100 |
| 1994 |
8492 |
|
|
三、生活资料经营
(一)烟花爆竹供应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其经营非常重视,一直实行较为严格的经营管理政策。1986年以来,根据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的规定,烟花爆竹的的批发业务统一由供销社的土产日用杂品公司经营,并实行从国家定点生产企业进货制度。从外地购进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购买证和运输证。零售网点须核发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并从当地土产日用杂品公司进货。这一政策目前仍在实行。
1994年10月25日淄博市民政府发布,规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998年12月2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我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实际解禁。
1986—2002年全市烟花爆竹销售额
单位:万元
| 1997年 |
410 |
| 1998年 |
730 |
| 1999年 |
810 |
| 2000年 |
860 |
| 2001年 |
1150 |
| 2002年 |
1390 |
(二)食盐经营
食盐一直由国家计划生产、计划调拨、计划供应。城乡市场的食盐供应,国家指定供销合作社经营,始终被列为必备商品目录,并要求必须保持合理储备。1985年以来,全市食盐供应一直由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和各区县果品盐业公司负责。
食盐的价格由省物价局管理。1989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适当提高食盐价格,基本牌价由原来的每500克0.12元提高为0.2元,然后以基本牌价的提高幅度为基础,确定全省各地的零售、批发价格,当时我市食盐的零售价为每500克0.22元。
1990年,国务院颁布《食盐专营条例》。1993年,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淄博市盐业管理办法》,对食盐供应和食用碘盐作出明确规定。1995年,淄博市盐业公司从淄博市果品盐业总公司分离,更名为淄博市盐业站,隶属淄博市供销社。
1999年6月23日,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发[1999]70号文件)要求,将淄博市盐业站的经营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划转,盐业经营业务划出供销社,成立盐业专营公司,并加挂盐务局的牌子,归同级经贸委管理,受当地政府和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双重领导。
2000年4月12日,淄博市供销社和淄博市盐业站签定〈〈盐业调整划转协议书〉〉,淄博市盐业站正式分离出淄博市供销社;后各区县果品盐业公司先后与各区县供销社分离,盐业经营业务分离出供销社系统。
淄博市供销社部分年份食盐供应情况表
单位:吨
| 1986年 |
1990年 |
1993年 |
1996年 |
1998年 |
| 22785 |
49528 |
10125 |
25923 |
22487 |
(三)其他生活资料
1、土产杂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供销社系统经营的日用杂品,种类繁多,品种复杂,主要包括炊事用具、日用陶瓷、国产土纸、家庭用具和草制鞋帽等四大类,主要采取计划调拨,逐级批发的方式供应到群众。日用杂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供应方针上一直要求必须适时供应,不准脱销,方便群众生活。随着市场的不断放开,经营主体的增多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强,供销社系统日用杂品经营量减少。2002年,全市供销社日用杂品经营额为1258万元。
2、日用消费品,主要包括火柴、食糖、卷烟、酒、布匹、针织衫裤、服装鞋帽、洗涤用品、耐用消费品、家用电器和五金产品等。自行车、缝纫机、钟表、冰箱、彩电等商品,1980年以前基本都是由国营商业分配货源,基层供销社进货后供应给农民,有的是当地政府分配,凭票供应。1986年,全市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额1.87亿元。1986年以来,全市各级供销社运用联购分销、总经销、总代理和连锁经营等新的营销方式和经营业态,积极应对日用消费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全系统工业品经营总量不断扩大。200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日用消费品经营额达12.5亿元。
四、再生资源
(一)收购概况
1986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和各区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为主体,网点遍布各乡镇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现废旧物资回收额2128万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废旧物资回收市场逐步放开,个体收购网点不断增多。至2002年底,全市共有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网点和单位450个,其中个体收购网点300个,占网点总数的66%。全市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和基层网点150个,实现收购额1.5亿元,其中废钢铁10万吨,废有色金属2000吨,占全市总资源的80%。
淄博市供销社系统部分年份废旧物资收购情况表
单位:吨
| 年 份 |
废钢铁 |
废有色金属 |
总收购额(万元) |
| 1986 |
33192 |
387 |
1285 |
| 1988 |
34611 |
1282 |
4282 |
| 1990 |
42419 |
1502 |
6291 |
| 1993 |
48593 |
1603 |
6712 |
| 1996 |
42698 |
223 |
5256 |
| 1999 |
80930 |
1844 |
10191 |
| 2002 |
120555 |
1944 |
16659 |
(二)收购品种
废钢铁类:主要是厂矿企业更新换代退出使用的机器、设备,生产中产生的铁屑、下脚料及农业生产中废弃的农机具和家庭生活中不再使用的铁制器皿等。
废有色金属类:全市历年来收购的废有色金属主要有铜、铅、铝、锡等8个品种,以铜居多。根据省供销社对收购废铜的划分,共有军用铜、铜圆、小铜圆、紫杂铜、熟黄杂铜、生黄杂铜等6个品种,以紫杂铜为主。
三类废旧物资:即废橡胶、废纸和废塑料。
1990年后,受市场变化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全市供销社废旧物资主要收购品种为废钢铁和废旧紫杂铜,其他品种明显减少,废三类物资基本放弃收购。
(三)收购政策
1987年,省物价局(87)鲁价重字第115号文《关于废钢铁价格管理几项规定的通知》,对废旧物资收购价作出规定,即以地方临时收购价为县城和县城以上的收购价格。县城以下以此临时收购价格为基础,每吨减10元。1988年7月25日,省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下文各地市、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规定将废有色金属的经营业务和购销价格放开,不再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灵活确定。
1988年11月1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钢材管理的规定》(国发[1988]78号文)指出:“允许供销社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受物资部门委托的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和县以下供销社经营钢材,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钢材。”
1994年以后,再生资源市场基本放开,但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市场管理
废旧物资的销售:1984年废旧金属的调拨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后,废旧物资购销市场逐步全面放开。1989年,省政府颁发《山东省钢材、有色金属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供销合作社负责统一收购废钢铁和废有色金属,并组织实施调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收购,不准进入市场交易。1990年,省政府《关于加强废旧金属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计委通过编制下达废金属资源的回收、平衡串换及综合利用指导性计划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只限于省内销售,后逐步变化为由供销社自行销售至今。
市场管理:各级政府对废钢铁运输一直实行统一管理,凡是运出行政区域外的废钢铁,必须办理同级计委印发的《废金属准运证》,方可运输。2002年底,市废金属回收管理办公室隶属淄博市贸易局。
(五)税收政策
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一直实行减免税收的扶持政策。1985年省政府规定,在现在税赋的基础上对再生资源行业减半征收工商所得税。1994年税制改革时改为先征后返,缴三返七,即按照应缴的增值税金额上缴后,凭缴税凭证返还70%。2001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五、外经外贸
1986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市供销社先后通过依托外贸部门出口商品、引进外资办合资企业和争取自营进出口权等方式,开展外经外贸业务。
1986年-1990年,全市供销社外经外贸业务主要是依托外贸部门出口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品种有粮食、棉花、槐米、蜂蜜等。1991年全市供销社出口商品总值达5100万元,主要包括棉花7811吨,蜂蜜63吨,槐米30吨,兔毛10吨。
1990年,全市供销社开始引进外资成立合资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全系统曾先后成立了淄博齐桓养殖有限公司、淄博沂美食品有限公司、淄博普腾纸业有限公司等中外合资企业。至1993年全市供销社立项或建成的外资项目有7个,合同利用外资2800万元,总投资4000万元,当年外贸出口额达到6800万元。1998年5月和1998年6月,山东新星集团和高青县供销社先后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全市供销社开始直接出口商品,开拓国际市场。
2000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家调整了自营进出口权申报标准。博山区供销社所属企业淄博隆盛集团于2001 年3月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2002年,高青县供销社所属高青流云纺织有限公司与香港金龙行有限公司签定了合资建设总投资达1亿元的鸿丰纺织项目协议书。是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出口创汇达808万美元。
六、饮食服务
1986年以来,全市供销社饮食服务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88年,全市供销社共有饮食服务网点136处,从业人员875人,年营业收入为1537.95万元,实现利润112.64万元,分别是1982年的三倍和四倍。
199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饮食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883.75万元,实现利润180万元,经营网点191个,其中餐饮业112个,服务业79个,从业人员939人,陆续建成了淄川般阳宾馆、博山供销大厦酒家和淄博供销宾馆等服务设施。1994年,全市供销社饮食服务网点169个,从业人员1149人,其中高级烹饪师165人,拥有床位2930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00万元,利润403万元。1995年,全市供销社饮食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3032万元,利润487万元,拥有烹饪技师13名,特级厨师33名,一、二、三级厨师200多名。1997年山东新星集团兼并淄川供销社贸易中心,将般阳宾馆改建为新星大酒店。2000年,淄川东大商厦(集团)兼并淄川宾馆。
七、经营方式和业态创新
1986年以来,供销社系统的购销商品主要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部分。经营方式主要有传统批发、零售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三种。
(一)传统批发。1986年,虽然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果品和土产杂品等供销社传统经营业务在区县设立的三级批发站下放地方政府和区县供销社管理,但传统的三级批发经营方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的一种经营方式,一直延续到1990年。1990年后,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零售单位开始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个别区县供销社所属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成为具有较强商品批发功能的龙头企业。
(二)零售。零售一直是供销社商品经营的主要方式。1980年以前,供销社系统的零售网点全部在农村。198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供销社开始立足农村,挺进城市零售市场。1985年10月,淄博公园商场建成,面积2800平方米,成为全市供销社在城区建设的第一个大型零售商场。1987年后,供销社进军城市市场的步伐不断加快。1989年国庆节前后,博山供销大厦、淄博鲁中商场等9家商场同时开业,营业面积达3.5万平方米的。1990年后,全市供销社又陆续建成淄川新亚商场、淄博东方商厦、淄博陶瓷大厦、淄博兴隆商场、淄博九州商场、周村金城商厦、金山商厦、金桥商厦、淄博公园商场二期工程、高青供销大厦、沂源供销大厦和临淄区供销社大厦(淄博东泰商厦)等大中型零售商业设施。其中,淄博公园商场、淄川新亚商场和淄博东泰商厦都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供销社系统百强商场”。1994年,全市供销社城区网点经营面积达25万平方米。1997年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零售商场开始出现困难,博山供销大厦、淄川东方商厦、淄博鲁中商场等先后破产。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零售商场有淄博东泰商厦、山东新星集团新星超市广场、淄川新亚商场、淄博华夏商厦、联华超市桓台店、沂源金太阳商厦、博山兴隆商场等。
(三)联购分销。1986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一直在开展工业品的联购分销和农副产品的分购联销,但规模较小。1994年6月和1995年11月,市供销社先后下发《关于开展连购分销的工作的实施意见》。1995年12月11日,在淄博公园商场召开了全市供销社家电商品联购分销网员单位座谈会。1996年4月16日,市供销社印发了《淄博市供销社工业品连购分销网员管理办法》。1997年,全市供销社工业品联购分销额达2.8亿元,海尔电器等商品的销售量居全省供销社工业品联购分销前矛。1998年,全市供销社系统联购分销额达3.52亿元。但是,由于利益分配等各方面的关系等原因,供销社系统的工业品联购分销工作没有能够坚持下来。
(四)电子商务及总代理、总经销。2000年,全市供销社16家大中型商场和骨干企业加盟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纵网”电子商务网络,部分单位对通过网上定货进行了尝试。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共发展全国及地区以上总经销、总代理品牌300个,新大洲摩托车、茅台酒等总代理品牌形成了规模经营优势。
(五)连锁经营、超市及供销社网络现代化改造。1998年8月,山东新星集团名酒超市开业,成为全市供销社系统第一家超市。2000年7月,新星超市双沟店开业,成为全市供销社第一家农村超市。2001年,淄博市供销社确定发展新星超市等日用工业品连锁经营网络。2002年5月,淄博市供销社在山东新星集团召开了全市供销社发展连锁经营现场会,对全市供销社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进行了安排部署。2002年7月,桓台县供销社加盟上海联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民营超市企业—桓台欣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9月15日成立上海联华桓台分店。同年,临淄区众得利农资公司开始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山东新星集团投资3700万元的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开工建设。
至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共发展连锁经营企业4个,发展连锁经营超市、门店413个,年增销售额2.6亿元;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配送中心3个,年配送额8亿元。
八、商办工业
全市供销社商办工业自1986年以来实现了较快发展。1986年全市供销社社办工业产值为468万元,利润22.4万元。1988年底,全市供销社共有商办工业企业62个,从业人员1207人,年产值1962万元,利润162万元。
1990年,全市供销社商办工业产值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2亿元,实现利润382万元。1991年全市供销社商办工业产值1.88亿元,利润701万元,拥有生产加工企业120个,从业人员4584人,形成了油棉、食品、纺织、印刷、机械、化工、饲料和果品加工等28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王村酿造厂的“王村”牌米醋、黄酒、博山焦庄食品厂的盘龙酥、临淄金岭食品厂的清真蜜食、市土产杂品采购站的蜂蜜、淄博精炼油厂的精炼油、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的硫酸铜和沂源县供销社的“沂蒙”牌酥糖、美味枣汁、炒红果等产品被评为了“全省供销社系统优良产品。”其中,“沂蒙”牌酥糖被商业部评为“部优产品”。
1994年8月25日,淄博市供销社下文批复,同意淄博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筹建淄博鲁中铜材厂;是年,全市供销社商办工业企业有109个,固定资产原值8468万元,从业人员3719人,实现产值2.02亿元,利润560万元。1998年—2001年,山东新星集团先后建设了山东宗申摩托车有限公司、宗申摩托车烤漆厂、宗申摩托车二期工程等商办工业项目。1999年,淄博市棉花综合加工厂被全国总社评为“全国供销社工业国家队”。2002年,高青县供销社所属高青流云纺织有限公司于香港金龙行有限公司达成合资1亿元建设鸿丰纺织项目的协议。
至2002年底,全市供销社商办工业实现产值6.9亿元,主要涉及棉花加工、油脂制取、纺织、机械制造、酿造、铸造和化工等行业。
全市供销社部分年份商办工业产值情况表
单位:亿元
| 1986年 |
1990年 |
1993年 |
1996年 |
1999年 |
2002年 |
| 0.0468 |
1.61 |
1.49 |
4.56 |
4.43 |
6.9 |
宣传教育和供销合作经济学会
一、宣传教育工作
1990年3月10日,淄博市供销社下发《淄博市供销社一九九O年职工教育工作要点》(淄供销宣教字[1990]第3号文)。1991年2月12日,市供销社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社职工教育“八五”规划的通知》和《淄博市供销社职工教育“八五”规划》(淄供销字(1992)5号文)。1992年2月12日,市供销社制定下发《淄博市供销社职工教育“八五”规划实施意见》(淄供销字[1992]6号文)。1992年5月21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淄博市供销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通知》和《淄博市供销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淄供销字[1992]15号文),制定下发《1992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淄供销字[1992]17号文)。
1993年3月23日制定下发《淄博市供销社教育工作要点》(淄供销字[1993]8号文),提出93年职工教育培训任务。1994年3月29日,下发《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的意见》(淄供销字[1994]24号文),对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管理体制、培训网络建立、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成立了淄博市供销社干部职工培训教育领导小组。王同和同志任组长,潘登春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供销社、市属各单位、市供销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工作处,于林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1994年5月20日,淄博市供销社向市职工教育办公室报送《关于建立淄博市供销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的请示》(淄供销字[1994]38号文)。培训中心由市社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下设教务处,学员管理处两个办事机构。培训中心经费自筹解决(请示附有《关于创办淄博市供销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的实施意见》)。1994年8月18日,淄博市供销社下发《关于成立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的通知》(淄供销政工字[1994]11号文),确定培训中心主任由市供销社党委副书记潘登春同志担任,副主任为市供销技工学校校长王新民同志、市供销社政工处副处长隽强、于林荣。培训中心下设教务管理处,处长王效范,地点在市供销社技工学校。
1995年4月13日,淄博市供销社制定下发《淄博市供销社1995年职工教育工作意见》(淄供销字[1995]15号文)。10月5日,向市政府提出《淄博市供销社关于成立“淄博市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请示》(淄供销字[1995]38号文),淄博市人民政府以淄政字(1995)83号文件给予《关于成立淄博市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批复》,同意成立淄博市供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隶属市供销社领导,与市供销技工学校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开设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烹饪技术、餐旅管理4个专业,学制2年。办学规模为400人。面向本系统职工及社会招生。
1996年3月20日,淄博市供销社制定下发了《一九九六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淄供销字[1996]18号文)。当年举办供销社理论、市场经济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班三期,每期一周,共培训300余人。
二、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
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成立于1989年9月,是我市研究供销合作经济的社会团体,业务挂靠单位为市供销社,是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和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其前身是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研究会,该会成立于1986年9月1日。会长为张守己。1989年9月12日,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召开成立大会,推荐产生了由45人组成的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由11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聘请刘建业副市长为名誉会长,聘14位同志为学会顾问,选举李昌明为会长,范春校、王嗣忠、黄富中为副会长,赵有梅为秘书长,聘杜刚为学会专职副秘书长。
1990年6月11日,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下发《关于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人事变动的通知》,增选王瑞银、毕研玉、武成柏、南名湘为学会副秘书长,免去赵有梅常务理事、秘书长职务和杜刚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职务,聘武成柏、南名湘为学会副秘书长。一届学会共有各级学会、专业委员会17个,会员571人。
1995年9月12日,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其中理事43名,常务理事13名。选举王同和为会长,王嗣忠为常务副会长,潘登春、张蓬为副会长,王嗣忠为秘书长,聘王瑞银、伊永祥、宋少飞、武成柏(常务)为副秘书长,学会学术委员会由王嗣忠、伊永祥、宋少飞、武成柏、李传扬组成,王嗣忠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1998年10月15日,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修改了学会《章程》,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补充了学会二届理事会。理事会由53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12名,选举田锡富为会长,俞淑凤、于明、宋少飞(常务)、张蓬为副会长,伊永祥为秘书长,聘吴东荣为副秘书长。学会学术委员会由宋少飞、伊永祥、李传扬和吴东荣组成,宋少飞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1999年10月,市供销社和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在沂源举办了一期全市供销社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公文处理培训班。
2000年7月,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注册为了法人社团,登记证号为:鲁社证字第C0197号,注册代码为:50300956。10月25日—29日,山东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三届五次理论研讨会暨先进表彰会议在烟台召开,我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少飞、副秘书长吴东荣和理事董守刚三位同志被评为“全省学会先进工作者”。2002年12月,淄博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被淄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为“2001—2001年度全市先进学会”。吴东荣同志被评为“全市先进学会工作者”。
淄博市供销合作学会成立以来,坚持围绕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和市供销社党委的工作中心,开展理论研讨,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献言进策,并积极参加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和市社科联组织的理论研讨活动。至2002年,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先后召开供销社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学《决定》理思路、探索供销社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扭亏增盈、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如何应对入世新形势等不同专题的理论研讨会12次,交流会员调查报告和论文249篇,向省学会和市社科联提交论文86篇,其中5篇获总社或省级优秀论文或优秀调研成果,10篇获省学会或全市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29篇获省学会或市优秀社科成果二、三等奖。
1994年5月,淄博市供销社筹备成立淄博市供销社企业家协会。
企业管理
一、财务管理
(一)管理体制
1、1986年至1993年,全市供销社实行的是各级供销社一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金调剂,向国家缴纳所得税的财务管理体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区县供销社的部分物资实行计划管理,对市属企业实行人、财、物全面管理。1993年以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缴纳所得税,市供销社对区县供销社的部分物资仍实行计划管理,对市属企业仍实行人、财、物全面管理。1997年,全国总社下发《供销社互助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起,集体企业财务管理也由原税务部门改为市财政管理。2001年以后市供销社对区县供销社仅存在业务指导和上呈下达的关系;由于市属企业都已改制,市供销社对市属企业按《公司法》行使管理职能。
淄博市供销社历年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 年份 |
销售额 |
利润 |
税费总额 |
资产负债率 |
| 1986 |
49634 |
614 |
552 |
|
| 1987 |
6487 |
973 |
999 |
|
| 1988 |
81690 |
1444 |
1208 |
|
| 1989 |
114060 |
1612 |
1667 |
|
| 1990 |
118948 |
1394 |
1764 |
|
| 1991 |
136412 |
1136 |
1792 |
|
| 1992 |
152026 |
627 |
1819 |
|
| 1993 |
209249 |
-987 |
1845 |
|
| 1994 |
180301 |
904 |
1832 |
80.4 |
| 1995 |
238020 |
1286 |
2013 |
80.76 |
| 1996 |
260171 |
1023 |
2053 |
82.2 |
| 1997 |
328567 |
-16 |
2757 |
81.6 |
| 1998 |
367971 |
-53 |
2443 |
82.84 |
| 1999 |
390655 |
363 |
2525 |
85.25 |
| 2000 |
419576 |
1475 |
2666 |
84.82 |
| 2001 |
444990 |
1848 |
3133 |
82.73 |
| 2002 |
437781 |
2072 |
2959 |
84.19 |
2、财务挂帐
各级供销社历史上由于政府政策的原因,形成了数额巨大的经济包袱,待挂帐处理。199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研究解决供销社政策性亏损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70号文)。199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率先在集体企业中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显示全市供销社“两头薄弱,包袱沉重”的问题较为突出,截止1996年底,全市供销社经济包袱总额为5.2亿元,其中市属企业经济包袱为6714万元。
1999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七部门以计经字[1999]1733号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核查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对供销合作社的棉花企业、县以上棉麻公司、非棉花企业或基层供销合作社、县级及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历史挂帐包袱进行全面清查。我市供销社于2000年2月底全部清查完毕,上报各种财务挂帐 102134 万元。2002年12月,省供销社将国务院批准的政策性的挂帐包袱数额分配,我市供销社为 49092万元。我市于2003年 1月又将挂帐指标分配给各区、县及市属企业,并逐级落实。
3、社员股金
社员股金是农民加入供销合作社时,按《社章》规定交纳的股金,是供销社自有资金的组成部分。社员股金自1952年以来一直实行年终分红制度。1983年起,社员股金除按规定分红外,每年还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付股金利息。入股本人如调离工作,退职、退休或死亡,可以由本人和继承人办理退股手续,退还入股股金。
1995年全市各级供销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95)5号文件中有关“按照自愿原则,争取更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的精神,在城乡大力发展社员股金,不仅吸收农民而且吸收城镇居民、供销社企业职工入股,到1996年底全市社员股金达到16128万元。 1997年中华全国供销总社针对部分供销社盲目发展、使用社员股金,出现挤兑现象,以供销财字(1997)3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重申规范社员股金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社员股金管理。1998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清退社员股金2890万元,尚有社员股金为1.36亿元。1999年,全国总社下发供销财字[1999]6号《关于清理整顿社员股金、防范化解风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我市各级供销社全面停止发展社员股金,并着手全面清退社员股金。
2000年11月,全市供销社社员股金已经从1995年的1.6亿元减为5689万元。2001年1月,省政府下拨供销社社员股金兑付专项贷款,省政府分配给我市4500万元社员股金兑付专项贷款,市供销社将贷款指标通过市、县财政部门拨付到各区县供销社,用于清退社员股金,社员股金风险基本化解。到2002年底全市社员股金仅剩2113万元。
淄博市供销社部分年份社员股金表
单位:万元
| 1986年 |
1988年 |
1990年 |
1992年 |
1994年 |
1996年 |
1998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 685 |
119 |
202 |
4847 |
7280 |
16128 |
13631 |
11068 |
2957 |
2113 |
(二)会计审计
1、会计制度
1985年,商业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基本精神,根据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特点和体制改革、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各地调查研究并征求税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供销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草案)。1986年1月1日起试行,并在原实行增减记帐法的基础上改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制度内容与原制度基本变化不大。
1993年,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制定了《商业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并从1993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这次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是我国财务会计模式的重大转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所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实行资本保全原则,建立企业资本金制度,明确了产权关系;三是改革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实行分类折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四是改革成本管理制度,采用制造成本法,将当期发生的费用和销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简化成本核算,真实反映当期经营状况;五是采用国际通用报表体系,使财务会计信息成为国际通用语言;六是理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实现利润分配规范化。
2、基础工作
一是各单位健全财会机构,改革会计核算组织形式。二是充实财会队伍,增强财会人员素质。三是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四是抓好会计基础工作检查评比。五是普及会计电算化。
淄博市供销社于1992年率先实现了会计报表电算化。2000年市社财会处在全市推广AC990会计核算软件,全市有25个单位购置并得到应用。区、县一级供销社已有5家实现了会计报表电算化,市供销社财务与上述五个区、县供销社财务连了网,实现了财务数据的网上传输,到2002年全市已有三十多个单位实行了会计电算化。
3、内部审计
1986年以前,市供销社设有审计科,受市审计局内审科的业务指导。1993年市供销社审计科并入财会处,承担市属企业的经营承包审计(目标责任审计)、工程建设审计、经理离任审计和其他审计。
(三)统计工作
1、统计制度。1986年以来,淄博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山东省供销社统一规定的报表按月、季、年逐级上报省社。统计报表主要包括供销社商品流转统计报表总值部分、商品部分;社办工业企业效益、产量报表;组织机构网点报表等。主要指标有国内纯购进、自供销社系统调入、自系统外商业部门调入、接收进口、国内纯销售、供销社系统内调出、调给系统外商业部门、供应出口、月末库存等。所统计的商品,集中体现了供销社经营的特色,主要包括有农业生产资料、棉麻、土产杂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盐、畜产品等类。
1990年起增加了商品流转总购进、总销售指标,将国内纯购进、纯销售,自供销社系统内及国营商业部的调拨,进、出口项目进行了汇总。项目的调整,能够反映出供销社系统企业总的购销规模。
从1994年起,省供销社根据国内经济体制的变化,将商品流转统计报表的统计指标进行了大的调整,取消了国内纯购进、纯销售及系统内和商业部门的调拨额,总购进额重新划分为“自生产者购进”、“自批发零售部门购进”、“进口”指标,总销售额划分为“零售”、“售给批发零售贸易部门”、“售给农民农业生产用”、“出口”指标。从2002年开始,购进总额和销售总额又包括了社办工业企业原材料的购进额和产品销售收入的部分,并新增了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服务业营业额、仓储运输经营收入、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资产经营收入等指标。
2、基础工作。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后,供销合作社的统计工作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做好供销系统的统计工作,淄博市供销社从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商品盘点、凭证记录、资料登记和数字审核等制度,保证数字来源的可靠。二是通过举办训练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三是开展全市供销社系统统计工作竞赛活动和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统计人员参加省供销社组织的统计工作技术比武,提高业务技能。
3、统计分析。根据全国供销总社和省供销社的要求,淄博市供销社在上报每期统计报表后,都要写出简明扼要的统计分析,以反映统计数据难以说明的问题,作为上一级供销合作社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市场动态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参考。
二、劳动工资保险福利
八五年以来,市供销社结合系统实际,在直属单位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各级关于推行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等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劳动、用工、分配、保险制度。
(一)劳动用工
1、在新招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制度》,要求企业新招用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按照文件要求和市里的统一部署,市社直属单位开始实行新招用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破除了沿续多年的用行政手段分配和录用职工的用工办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后,企业和职工在平等条件下互相选择,平等协商,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和职工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
2、全员劳动合同制
1993年11月,为深化市属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彻底打破职工身份界限,提高职工的竞争意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市供销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出台了《关于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意见》,1994年初开始,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部分区县社所属企业在全市首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部职工(包括干部、国有、集体身份的职工)均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企业签定了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取消了干部、工人,国有、集体的身份界限,统称合同制工人,用工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开始形成,新型的劳动用工制度开始建立。
3、企业职工调出调入实行备案制
为适应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的需要和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经市社研究决定,从2000年10月起,市社直属企业职工调出调入实行备案制,不再有市社审批,完全由企业同职工协商决定。
(二)工资分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九十年代后期,企业基本不再按多年来国家制定的统一等级工资标准增加工资,而主要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定分配办法。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
1、1990年前后,企业仍执行国家制定的统一等级工资标准,由政府统一安排进行工资调整。每次工资调整,或按职工人数,或按工资总额,或按工效挂钩,核定工资总额,限定工资级差,但仍然是大锅饭的形式。
2、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九十年代初,企业工资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沿用多年的等级工资制不再实行,只是作为职工个人档案工资保留。根据企业现状,有的实行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有的实行效益工资,有的实行基础工资加提成。无论何种分配形式,都是与企业经济效益、个人工作责任、劳动贡献大小密切联系。从此,职工工资由市场机制决定,企业享有多方的自主权。
3、为增加分配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个别企业因经济效益下滑影响职工收入,而领导班子成员工资照常发放的不良现象,1995年起,市社在市属企业实行领导班子正副职工资收入备案制,即由企业确定正副职人员的月工资收入,工资发放前将支票送交市社财务处,由市社代发。实行这种办法,调动了企业领导班子人员与职工同甘共苦的工作积极性,多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月工资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由于分配放开,职工收入同比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到1996年,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工资收入备案制度不再执行。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
1、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九十年代起,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保险制度。首先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市社直属单位于1992年2月起先后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
2、按照规定,市属单位在参加社会养劳保险的同时,参加了失业保险,到目前为止,已有1000余名职工因企业破产等原因失业享受到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3、2000年10月起,《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实行,市属企业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地保障。
三、民主管理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最高权利机构和决策机构,是社员行使对供销合作社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按照社章的规定,要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或修改本社社章;选举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或罢免出席上级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本社年度或中长期工作计划;审议和批准盈余分配方案;讨论和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选举产生了以程子华为主任的领导机构。此后,供销合作社先后与国营商业“三合三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一直没有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受到影响。
1988年5月26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成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5年5月12日至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代表695人,特邀代表53人,代表全国1.6亿户社员。大会讨论修改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并根据社章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推选陈俊生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贺光辉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我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王同和、淄川区供销社副主任李爱华参加了大会。
1997年12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选举出了由李戈为理事会主任、刘崇昆为监事会主任的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党委书记王同和、全市各区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及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00年9月5日至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由白立忱为理事会主任、穆励为监事会主任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淄博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党委书记付跃岭参加会议。
2、理事会和监事会。
理事会和监事会是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社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向社员代表大会和上级社报告工作;贯彻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职能,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理事会贯彻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社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服务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理事会对国家委托经营服务任务和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
2001年12月2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1]197号文),确定市供销社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2名,经费自2000年1月1日起列入财政经费预算,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3、职工的民主管理。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2年以来,根据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关于“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的规定,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大部分都采取了职代会制度或职工大会制度的民主管理形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五项职权,即: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的审议通过权;对职工的收入分配,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的审议通过权;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对厂长(经理)的推荐或选举权。
(2)企务公开制度:
1999年6月,淄博市供销社下发《关于实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淄供销党字[1999]第34号文),确定企务公开的内容: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方面的问题。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包括企业购房、分房方案的分配和分配结果,提薪晋级条件和奖金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及其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培训计划等。三是与企业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问题。包括中层干部任免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企业基建工程项目承包制度计划及执行情况;物资采购制度及其情况;企业用工、裁员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车、通讯设备使用及其费用情况;企业领导干部工资、奖金、兼职、住房标准、领导干部出国、出境情况等。
企务公开的形式:一是职工代表大会;二是党政工联席会、中层干部及部分职工代表大会;三是企务公开栏或公开墙、黑板报等。
2002年6月20日,市供销社工会转发市总工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见(试行)》,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职权包括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选举、罢免权、评议监督权。二是实行厂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目标、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公开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辞退职工、职工的工资奖金分配、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情况;除技术、商业机密以外,应该向职工公开的事顶。三是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4、企业升级及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自1988年开始,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了“抓企业升级、促企业管理”活动,是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有25个单位升级为“市级先进企业。1994年至1998年,按照上级部署,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了“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
四、基建、储运和安全管理
(一)基建投资及营业设施
1986年以来全市供销社重大基建项目一览表
| 建设单位 |
建设时间 |
总投资(万元 |
面积 |
| 博山供销大楼 |
1987-1990 |
660 |
营业楼10163m2 |
| 市供销技校 |
1987-1988 |
200 |
教学楼3300 m2、餐厅800 m2、宿舍2000 m2 |
| 博山土产杂品公司 |
1987-1990 |
110 |
营业楼3500 m2 |
| 张店区供销社 |
1987-1988 |
330 |
营业楼5000 m2 |
| 市陶瓷站 |
1988- |
|
改建营业楼 |
| 张店区土产杂品公司 |
1987-1988 |
200 |
营业楼3500 m2 |
| 市农资公司 |
1988- |
90 |
仓库3500 m2、货场4000 m2 |
| 临淄区辛店供销社 |
1987-1988 |
276 |
综合服务楼5125 m2 |
| 市供销社 |
1986-1988 |
40 |
住宅3200 m2 |
| 市供销社马尚棉花储备库 |
1985-1988 |
505(中央379,省126) |
仓库6000 m2 |
| 淄川东方商厦 |
1991-1992 |
3880 |
营业楼24412 m2 |
| 张店公园商场 |
1992-1993 |
1600 |
扩建营业楼12000 m2 |
| 临淄供销社宾馆 |
1992-1993 |
250 |
改造扩建营业楼2000 m2 |
| 市生资公司液化气站 |
1993- |
100 |
营业用房100 m2及设备安装 |
| 临淄供销商场扩建 |
1991-1993 |
150 |
营业楼1960 m2 |
| 市社饮食服务公司 |
1993- |
100 |
宾馆改造2000 m2 |
| 市生资公司 |
1993-1994 |
295 |
营业楼2330 m2、货场4000 m2、加油站150 m2、仓库1000 m2 |
| 市土产杂品公司 |
1993- |
100 |
八一加油站400 m2 |
| 市供销社 |
1994 |
|
购买办公大楼 |
| 张店区南定百货大楼 |
1993-1994 |
120 |
扩建工程4000 m2 |
| 高青供销社大厦 |
1991-1992 |
580 |
营业楼5770 m2 |
| 市供销技校 |
1996-1997 |
250 |
教工宿舍5000 m2 |
| 市社饮食服务公司 |
2000-2001 |
240 |
住宅开发3000 m2 |
| 市果品公司 |
2000-2001 |
135 |
住宅开发3000 m2 |
县以上供销社和基层供销社设施表(1991年8月)
| 单位名称 |
占地面积
(亩) |
设施 |
商业饮食服务网点
m2 |
各类仓库
m2 |
冷库 |
各类加工厂
m2 |
学校
m2 |
职工宿舍
m2 |
办公用房
m2 |
简易建筑
m2 |
其他设施
m2 |
| 合计 |
其中货场 |
| 博山区社 |
183.31 |
38.5 |
9812 |
18244 |
|
1774 |
|
1592 |
1876 |
1078 |
2751 |
| 淄川区社 |
135.85 |
16.79 |
6120 |
17752 |
|
1320 |
|
570 |
565 |
|
|
| 张店区社 |
49.12 |
|
20080 |
5000 |
5 |
700 |
|
5550 |
3305 |
|
|
| 临淄区社 |
253.62 |
117.79 |
3360 |
12088 |
15 |
|
|
720 |
5375 |
647 |
1087 |
| 周村区社 |
174.24 |
66.41 |
1101 |
17037 |
|
5419 |
|
675 |
796 |
4982 |
56 |
| 桓台县社 |
410 |
220 |
1416 |
12201 |
|
11643 |
|
8043 |
8230 |
492 |
15709 |
| 高青县社 |
970.67 |
240.06 |
|
27876 |
|
46595 |
|
20430 |
9451 |
6359 |
36420 |
| 沂源县社 |
259.3 |
22 |
12619 |
15386 |
2150 |
7665 |
|
10726 |
5385 |
1369 |
3271 |
| 市属单位 |
846.98 |
444.76 |
16047 |
49697 |
3000 |
950 |
3620 |
9620 |
2598 |
3587 |
3791 |
|
|
|
|
|
|
|
|
|
|
|
|
| 合计 |
3283.09 |
1166.31 |
70555 |
175281 |
5170 |
76066 |
3620 |
57926 |
37581 |
18514 |
63085 |
| 单 位 |
合计 |
其中:货场 |
营业设施 (m2) |
仓储设施 (m2) |
冷藏设施 (T) |
加工设施 (m2) |
办公生活设施 (m2) |
其它设施 (m2) |
| 博山区基层社 |
199.87 |
39.1 |
22266 |
21137 |
30 |
6188 |
8051 |
7818 |
| 淄川区基层社 |
420.16 |
0.83 |
51453 |
29099 |
38 |
4009 |
24534 |
4135 |
| 张店区基层社 |
353 |
10.5 |
32428 |
21469 |
3 |
0 |
12217 |
4500 |
| 临淄区基层社 |
555.5 |
17.43 |
28412 |
30823 |
0 |
4173 |
17606 |
7657 |
| 周村区基层社 |
203.45 |
93.27 |
18715 |
15256 |
20 |
821 |
7938 |
2579 |
| 桓台县基层社 |
651 |
72 |
36199 |
38331 |
5 |
966 |
12556 |
6656 |
| 高青县基层社 |
803.7 |
115.4 |
15301 |
15292 |
0 |
390 |
12467 |
1069 |
| 沂源县基层社 |
960.04 |
231.7 |
57088 |
30764 |
585 |
4564 |
16474 |
4402 |
| 合计 |
4146.72 |
580.23 |
261862 |
202171 |
681 |
21111 |
111843 |
38816 |
(二)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1)安全管理工作记事
1988年,淄博市供销社印发《淄博市供销社系统消防设施配套标准》和“四好”、“四无”仓库标准。1989年6月7日,市供销社系统参加张店区西部排洪工程建设,承担工程长度50米,防汛指挥部一次实地验收合格。
1990年1月5日,市供销社印发“关于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业的组织管理、销售管理、储存管理、运输管理、消防器材管理做出明确规定。1990年9月14日,市供销社举办第一届消防运动会。共设消防安全理论知识竞赛、消防泵射水打靶、一人二盘水带连接、干粉灭火、泡沫灭火器灭火等五个项目。
1991年2月23日,市供销社印发“淄博市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考核评比记分办法”。1991年3月22日,全市供销社棉麻行业推广在桓台陈庄油棉厂安全目标管理典型经验。1991年4月22日,市政府表彰防火安全百日竞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1990年度安全工作先进科室。此项竞赛活动共举行了四次,市供销社四次受到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表彰。1991年8月13日,全市供销社推广安全黄牌警告试行办法。
1993年4月5日,市供销社制定印发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1993年11月4日,市供销社制定印发“安保杯”冬季防火安全活动实施意见。1993年12月1日,市供销社调整充实安全统筹领导小组,成立市社事故理赔小组。
1994年10月8日,市社公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达标单位。共计95家市属及区县社属企业达到配备标准。1994年12月14日,市供销社印发棉厂、加油站、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商店(场)安全检查评价标准。
1995年7月6日,市供销社印发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批发零售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6年1月10日,市供销社印发商店(场)、宾馆、饭店安全经营综合治理方案。1996年5月23日,市供销社举行“棉安杯”安全技术比武活动,设安全答题竞赛、二盘水带连接射水打靶、8公斤干粉灭火器灭火、避雷针接地电阻检测、事故隐患检查等五个项目。1996年12月3日至5日,市供销社举办安全管理干部学习班,各区县社、市属各单位共74名安全管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2002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全市供销社开展安全月活动。2002年,市供销社社印发鞭炮烟花、加油站安全评价标准,并开展危险化学品清查整顿。2002年,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了公共场所、鞭炮烟花、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自1993年至2002年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期间,淄博市供销社共被省社九次评为全省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2年,2001年,2002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评为消防安全先进单位,2002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主要安全事故
1988年6月19日,桓台县土产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损失37665元。
1994年6月29日,博山土产杂品总公司掩的仓库发生水灾,进水仓库面积12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0313元。1996年7月29日至31日,高青县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平均防水量267毫米,部分乡镇超过400毫米。高青县社所属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1997年1月5日,桓台县棉花加工厂银花酒店发生火灾事故,经济损失53万元。1997年8月19日至20日,淄川区岭子供销社加油站受十一号台风影响发生洪灾,直接经济损失15.7万元。
2002年2月26日,淄川新亚商场发生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
(3)淄博市供销社安全检查统计表
| 年度 |
安全管理人员总数 |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
安全培训情况 |
安全知识赛情况 |
消防运动会情况 |
消防设施、器材投资情况 |
修缮危房危墙投资 |
备注 |
| 检查次数 |
被查单位个数 |
发现隐患条数 |
整改条数 |
列市以上隐患 |
期数 |
培训人数 |
次数 |
参加人数 |
次数 |
参加人数 |
总投资 |
其中 |
| 总条数 |
整改条数 |
购置投资 |
维修投资 |
| 1994 |
|
551 |
2919 |
|
|
|
|
30 |
1092 |
|
|
|
|
435 |
27 |
10 |
|
|
| 1995 |
4144 |
594 |
1876 |
954 |
874 |
|
|
83 |
7257 |
18 |
5829 |
|
|
781 |
689 |
92 |
|
|
| 1996 |
1042 |
627 |
178 |
1040 |
982 |
1 |
|
67 |
5679 |
14 |
4448 |
5 |
232 |
331 |
282 |
49 |
110 |
|
| 1997 |
627 |
550 |
168 |
767 |
716 |
2 |
2 |
43 |
5796 |
13 |
8315 |
11 |
999 |
301 |
236 |
65 |
116 |
|
| 1998 |
463 |
222 |
809 |
730 |
669 |
1 |
1 |
48 |
5461 |
11 |
3197 |
8 |
755 |
324 |
249 |
75 |
66 |
|
| 1999 |
412 |
147 |
160 |
865 |
808 |
1 |
1 |
53 |
5057 |
10 |
1712 |
6 |
396 |
139 |
62 |
77 |
71 |
|
| 2000 |
428 |
105 |
166 |
548 |
511 |
5 |
5 |
25 |
3673 |
7 |
2655 |
7 |
320 |
432 |
336 |
96 |
181 |
|
| 2001 |
436 |
93 |
248 |
409 |
386 |
4 |
2 |
20 |
2215 |
12 |
4322 |
7 |
277 |
231 |
103 |
128 |
196 |
|
| 2002 |
452 |
76 |
894 |
422 |
401 |
2 |
2 |
14 |
484 |
11 |
3406 |
14 |
644 |
440 |
103 |
337 |
76 |
|
(三)安全互助统筹工作。
1、安全互助统筹
1993年4月26日,淄博市供销社印发“关于做好安全互助基金统筹工作的通知”,并于1993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安全互助基金统筹工作。1995年4月、1997年5月,省供销社分别在日照和威海举办安全统筹培训班,淄博市供销社共派12名安全统筹管理干部和统筹会计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班。
1999年6月1日,安全互助基金统筹实行新的管理办法,由省供销社统一向省人民保险公司对统筹财产进行统保,凡是发生火灾、暴雨、洪水三种统筹责任时,由省人民保险公司全额拨款补偿。1999年,国务院以国发(1999)14号文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统筹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安全统筹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规定,确定了安全统筹的合法地位。2000年3月,中华全国总社以供销经字(2000)8号文对安全统筹规范发展作出规定。同年,全国总社在江西南昌召开安全统筹座谈会,淄博市供销社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言。2000年7月,中华全国总社在四川成都举办安全统筹学习班,淄博市社派五名安全统筹管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2001年1月,中华全国总社印发《供销合作安全互助基金统筹管理暂行办法》。
自1993年淄博市供销社参加安全互助基金统筹工作以来,共计八次被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表彰为全省供销系统安全统筹统保先进单位,多次在省社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全市供销社安全统筹统保情况表
单位:元
| 年度 |
参加统筹
单位数 |
收缴统筹费
总额 |
其中:统保情况 |
损失补偿情况 |
| 企业数 |
统保费 |
补偿起数 |
补偿金额 |
| 1993 |
46 |
401978 |
0 |
0 |
11 |
72731 |
| 1994 |
88 |
696442 |
0 |
0 |
30 |
278376 |
| 1995 |
129 |
1058641 |
0 |
0 |
73 |
224701 |
| 1996 |
128 |
1042851 |
0 |
0 |
58 |
447401 |
| 1997 |
127 |
1207794 |
0 |
0 |
69 |
720195 |
| 1998 |
96 |
940144 |
0 |
0 |
59 |
327021 |
| 1999 |
88 |
1027104 |
87 |
276852 |
44 |
247487 |
| 2000 |
103 |
934415 |
103 |
308649 |
49 |
182052 |
| 2001 |
104 |
819280 |
104 |
285826 |
45 |
136727 |
| 2002 |
86 |
727773 |
86 |
242010 |
22 |
61813 |
| 合计 |
992 |
8856422 |
380 |
1113337 |
460 |
2698504 |
(四)自有运输工具及管理
1、自有运输工具及驾驶员管理
1987年,原商业部、全国总社、省社、市社对安全行驶五十万、百万公里的驾驶员按年度申报分级审批的管理办法。1988年,对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检审工作按合格率实行现金和物质奖励。1990年8月22日,市供销社印发汽车队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2、全市供销社系统机动车辆保有情况
| 年底 |
总计 |
轿车 |
面包车 |
客车 |
吉普 |
客货车 |
货车 |
特种专用车 |
拖拉机 |
| 进口 |
国产 |
进口 |
国产 |
进口 |
国产 |
进口 |
国产 |
| 1994 |
654 |
34 |
66 |
8 |
18 |
6 |
|
22 |
328 |
17 |
145 |
|
10 |
| 1995 |
783 |
36 |
81 |
10 |
23 |
8 |
|
14 |
411 |
13 |
178 |
|
9 |
| 1996 |
720 |
28 |
86 |
10 |
19 |
4 |
11 |
13 |
382 |
15 |
125 |
20 |
7 |
| 1997 |
614 |
15 |
86 |
13 |
18 |
4 |
4 |
7 |
343 |
11 |
93 |
20 |
|
| 1998 |
355 |
19 |
69 |
5 |
38 |
2 |
3 |
4 |
167 |
3 |
40 |
5 |
|
| 1999 |
319 |
17 |
63 |
5 |
25 |
5 |
1 |
|
142 |
2 |
48 |
11 |
|
| 2000 |
370 |
14 |
56 |
5 |
46 |
11 |
|
1 |
179 |
2 |
47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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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294 |
17 |
55 |
5 |
42 |
6 |
|
|
119 |
2 |
4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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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224 |
13 |
47 |
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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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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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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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淄博市志》重点企业
山东新星集团
山东新星购销总部(集团)是淄川区供销社所属国家大型(二)企业,法人代表魏心东,山东省人大代表、淄博市人大代表,淄博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山东新星集团主营糖酒副食、摩托车、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金银首饰、对外贸易等,下设商场、超市连锁店、合资企业等78家子公司,是集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生产加工、专业市场、外经外贸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02年12月,集团拥有员工2100人,营业场地25万平方米,资产2.3亿元,运输车辆63部,销售网点1600余处,年销售收入16亿元,年创利税2千万元。
山东新星集团先后荣获“全国供销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供销社先进单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商业销售百强企业”、“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和“山东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称号。
改革改制
1994年元月,淄川区供销社购销总部实行内部股份制改造,建立“分管经理、二级法人体制”。1996年9月17日,成立集团公司,正式更名“山东新星集团”。1996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集团改组设立股份制。1998年8月,依法进行二次改制,产权分别以20%、22%和38%比例出售给业务骨干、经营层和法人代表。
经营管理
一、低成本扩张规模化经营
集团创立初期经营发展之路,体现在"借、省、争、扩"四个方面。
在"借"字上动脑筋,提出"三借"思路,即借鸡下蛋、借筲打水、借船出海。
借鸡下蛋。1990年8月,淄川区供销社决定成立淄川购销总部时,只负责抽调7人,其他一无所有。魏心东带领6同志,从武装部租来一百平方米房子做基地,借来15万元,当月做成第一笔棕榈油生意。从小批量酒类副食起步,建起稳固销售渠道,在市场站稳脚跟。
借筲打水。凭良好企业信誉,巧打时间差,利用银行承兑购进紧俏商品,加速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
借船出海。从酒类副食入手,与名牌酒厂联姻,提出"高品位、低价位"营销战略,联合厂家开发出一系列中低价位新产品,新星集团负责总经销,厂家获利,消费者满意。
为减少成本,降低费用,以最少投入获取最大利润,集团每做一件事,都经深思熟虑,在"省"字上狠下功夫。1992年,集团用玻璃钢瓦封顶,钢筋作墙,投资20万元,建起4个800多平方米简易大棚作仓库,节省一大笔建仓库资金。是年,综合销售费用率2.7%,而同类企业是10%以上。由此引发"大棚"效应,每年使企业净增利润百万元以上。
在竞争策略上,集团决策层善于把古今中外军事思想、战略战术运用到商战中。注重打好"信息战",靠信息灵、决策快、工作效率高来把握市场竞争主动权。1991年,集团捕捉到某酒厂每瓶给予三分钱回扣的信息后,立即抢先大力组织货源,并发动职工全员推销,每天销售量14000多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注重抓住人们消费心理,在业务经营上采取"让利不让市场"的竞争策略,通过直接从厂家大批量进货等措施,以平均比市场价格低3-5%的优势,在副食、摩托车、家电等经营业务上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使市场覆盖范围越来越广。
在低成本扩张上,集团善于抓住每一个机遇,先后兼并、购买、租赁果品公司、副食果品批发市场、贸易中心等破产倒闭企业十几个,利用原有房屋场地进行改造,迅速开展业务,为开拓市场赢得宝贵时间。通过低成本扩张,消化8000多万元经济"包袱",安置特困企业下岗职工1000多人,为社会安定做出积极贡献,为下一步质的飞跃奠定良好基础。
在具备一定实力后,集团实施三个延伸战略:一是由品牌经营向定牌生产延伸。按照“高品位、低价位”经营策略,通过与生产厂家联手协作,定牌生产,买断包销,每年推出60多个新品牌、新业务。二是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延伸。1998年5月份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组建外贸公司,大力组织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出口业务,2002年出口创汇额600万美元。三是由传统经营向流通现代化延伸,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配送。截止2002年12月,集团拥有酒水、家电摩托批发和新星超市三大连锁品牌,各类连锁店、专卖店、中转站、办事处78家。其中,酒水批发连锁规模最大。自96年起,在济南、烟台、潍坊、临沂等地设连锁店16处,在安徽、四川、贵州、内蒙、福建等地设办事处8家,年销售额3.6亿元;新星超市连锁店拥有连锁店41处,年销售额1亿元。新星超市实行“七统一”,即统一店名、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价格、统一管理,所有超市均实行会员制,发展农村会员6万多名,购、销、调、存以及客户管理均实现微机化;家电摩托车连锁在桓台、临沂、东营等地设连锁店、中转库12家;2002年9月16日,集团在淄川立交桥以南动工兴建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投资5000万元,使用面积3万平方米,计划2003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
二.以人为本、从严治企
新星集团遵循"四分经营,六分管理"原则,以人为本、从严治企。
一是选人用工机制不拘一格。不论年龄大小、不论资历深浅、不论学历高低,只要有能力、有水平、有政绩,就会提拔重用,实行下岗制和末位淘汰制。根据政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使企业始终保持旺盛活力。
二是分配机制高度灵活。年薪制、提成制和三等九级效益工资制相结合,按照资本、效益、劳薪、职务、岗位等多种因素,灵活调节员工收入,既体现按资分红原则,又体现多劳多得、按贡献取酬。先后奖励个人轿车八辆、住房一套,奖励员工期权股票1100万元。
三是内部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形成"严、细、新、全"管理特色。“严”就是奖罚严明,处罚严厉,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细”就是分类细致。“新”就是根据形势变化,随时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全”就是包容性强,凡事皆有章可循。设置“利润计划完成排行榜”、“功过台”,实行岗衔制,激发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争优创先意识;加强现场管理,集团大院设思过台、表扬栏、曝光栏;加强资金、库存和费用控制,设立内部银行和财务总监,实行库存商品分级管理,财务核算初步实现电算化。
同时,利用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员工行为,陶冶员工情操。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成立职工红白理事会,设立职工互助基金,为员工解决实际问题。1990年安排员工住房70套,2001年安排员工住房160套。特别是领导干部常年坚持每天6点开早会,给广大职工做出榜样,成为新星集团一大特色。
网点建设
1991年,投资297万元购买新亚商场。1992年,兼并亏空287万元的淄川果品公司。1993年,投资200万元建立摩托车公司.家电公司。1994年,兼并黄家铺、双沟、罗村供销社。1995年,投资350万元,购买淄川果品批发市场。1996年投资1000万元扩建新亚商场。在淄博开发区开办酒水批发连锁店。1997年,兼并亏损870万元的淄川贸易中心。
自1997年4月起,集团把经营触角伸向外地,先后在济南、潍坊、青岛、烟台、莱州、东营、济宁、四川、山西等地设酒水、家电摩托批发办事处、连锁店23处,长期驻外人员120名,初步形成“立足鲁中,辐射全国”经营格局。
1999年8月,新星超市名酒店开业。2000年,集团投资400万元,开办新星超市双沟店、罗村店、龙泉店、杨寨店。2001年,集团投资500万元,在昆仑、西河等地开办各类超市连锁店15处。2002年,集团开办周村、王村、八陡等超市连锁店11家。投资1000万元,改造原新亚商场、家电城,盘活原地下商场,开办新星超市广场店,新亚商场更名“新星广场”。
商办工业
1998年11月28日,新星集团与重庆宗申集团、济南华星华星公司三方合资兴建山东宗申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3月28日,与重庆华星公司共同投资100万元开办山东宗申烤漆厂,年产值500万元;1999年11月27日,山东宗申摩托车公司二期 扩建工程投产,使山东宗申摩托车公司从年产摩托车4万量提高到10万辆;2002年,与重庆宗申集团一期合资800万兴建三轮摩托车厂。新星工业园初具规模,年创工业产值2亿多元。
精神文明建设
一、加强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
新星集团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共青团、工会、女工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健全。集团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支部书记、工会、团组织负责人任成员。从事政工序列专兼职人员20人。
集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班子建设:一是总助以上领导干部坚持每天6:00召开办公会,风雨无阻,从不间断。二是建立领导干部政务公示制度,每月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总结公开,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每半年评比一次,实行末位淘汰。四是建立行管人员评议制度,随时将各人突出成绩和工作失误反映到评议牌上,增加监督力度和透明度。领导集体团结和谐、坚强有力、廉洁勤政、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群众观念极强。
二、深入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形成良好思想道德风尚
集团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利用早会和班前会,学文件、读报纸、唱革命歌曲、背训令,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集体思想和理想信念熏陶和洗礼。在各单位设标语牌、黑板报,集团驻地设政务公开栏、光荣榜、曝光台、劳动竞赛排行榜。集团办有《新星快讯》和《新星报》,大力表彰好人好事,猛烈抨击坏人坏事,形成扶正压邪强大舆论氛围。集团每年都举行元霄节扮玩、迎新春文艺汇演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几十次。
集团热心赞助社会公益事业。先后出资赞助淄川区“十佳文明公民”、“十佳文明家庭”、“淄川区青年歌手大奖赛”、“淄川区庆六一儿童文艺汇演”等,均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积极开展军民、警民等文明共建活动,先后与区交警大队、市有线电视台等单位签署协议,结成文明共建单位。每逢重大节日都要慰问交警部队官兵,并为官兵家属安排工作,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集团提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专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制订了相关程序统一为员工办理,消除各种陈规陋习,为当事人节约大量精力和财力,受到广大员工热烈欢迎。
三、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制教育,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集团坚持依法制企,设专门保卫机构,严厉打击危害集团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创安”活动,落实治安治理责任制,工作、生活秩序良好,基本没有民事纠纷,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无一人参加法轮功组织,无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卫生保洁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外环境整洁、优美。
淄博东泰商厦
淄博东泰商厦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园路63号,成立于1996年1月18日,现有员工2300人,固定资产1.2亿元,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经营各类名、优、新、特商品6.4万余种。现有东泰商厦、东泰商城、东泰泰客荣超市、东泰广饶超市4个大型综合商场;东泰生资公司、东泰化轻公司、东泰塑料公司等3个商贸公司和东泰加工园。2002年实现销售额5亿元,列全国供销社百强商场第5名。淄博东泰商厦原名临淄区供销社大厦,隶属于临淄区供销社,集体企业。1998年6月14日,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同时,更名为淄博东泰商厦。法人代表:丁友江,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临淄区梧台镇齐家村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政工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梧台供销社门市部经理、供销社主任,齐陵供销社主任、党支部书记,临淄区供销社大厦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淄博东泰商厦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淄博市十二届人大代表,担任中国工商联船坞理事、临淄区工商联副会长。
淄博东泰商厦成立之初,营业面积4000平方米,员工200余人,以字林楼房的形式从事商品零售经营。企业改制后,通过实施“四大战略”,即:信誉资本战略、名牌带动战略、低成本扩张战略和错位经营战略;在全市同行业率先确定了“两个上帝”的服务理念,即消费者是上帝,供应商是上帝,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淄博东泰商厦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观念,深化企业改革,创新经营业态,实施低成本扩张,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1999年9月19日,淄博东泰商厦第一个大型连锁超市—东泰商城隆重开业;2000年12月2日,淄博东泰商厦第一个跨地区连锁店---广饶超市开业;同年,在临淄农业开发区创办了加工园;2002年1月26日,兼并原临淄齐家乐购物中心,成立淄博东泰商厦泰客荣超市,成为鲁中地区商品零售业的骨干企业之一。
淄博东泰商厦坚持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肯定,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供销社系统百强商场“、“山东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山东省执行价格、计量法规最佳单位”、“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
山东华王酿造有限公司
山东华王酿造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王村镇兴华路99号,占地33000平方米,固定资产1500万元。前身为王村酿造厂,始建于1956年,1992年改制为王村酿造股份公司,1997年3月改制为山东华王酿造有限公司,为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侯长胜。主要产品:黄酒、食醋、酱油等五大系列50余个品种的调味品。2002年产量10000吨,销售收入4000万元。
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 |